第368章

闻言,林立夏仔细观察半晌,狐疑着道,“生病了找大夫看呀!这是要去哪儿?”

林母再没了耐心,挥挥手道,“让他们回去。立夏,写一个放妻书,就说她身上有疾,让她归家。”

“不成!”老婆婆声音加大,“我女儿守寡,你们把眼睛给她弄瞎了,如今还怪她眼睛有疾,放妻书可以写。但是得写因为你林家怕儿媳妇拖累。这才让她归家。”

老婆婆说这个林家肯定不答应的,后来一人退一步,就说是胡兰月与林立春的婚事作罢。许她归家,日后两家再无关系。

至于嫁妆和绣品所得,全部归还。

不还不行,不还老婆婆就不走,赖在这里对林立夏的名声不好。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林母自觉自己是那个穿鞋的,儿子名声要紧,要是落下个昧下大儿媳嫁妆和私房补贴小儿子的名声,那林立夏还能有个好?

还了十两银,还写了十两的欠条,此事才算作罢。

吵闹了这么半天,天光已经暗了下来,老婆婆再不甘心,也只得带着女儿回家。再耽搁,就要赶夜路了。

老婆婆找了马车,扶着她上去,有银子还是很好找的。上了马车之后,她不停安慰楚云梨,“我们去看大夫,那大夫说你眼睛治不好,他是庸医,县城那边大夫多,我们多看几个,指定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