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没孩子,赵锦华也说过不怪她,只怪两人没有子女缘。要早说他想找个女人生孩子,她难受归难受,最后多半也会妥协……毕竟,那么多年没孩子,她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这么不言不语直接就在外头把孩子都搞了出来,不给商量的余地,未免太欺负人。
丫鬟又送来了一大碗面,想着主子吃不完就剩下,没什么大不了。反正主子得吃饱。
刘知意特别瘦,手腕细得跟竹竿似的。胃也不大,因为赵锦华喜欢纤细的女子,她刻意节食,这些年一直都瘦。
楚云梨想要把身子养好,但一下子也不敢多吃,她又吃了两小碗,剩下没动过的那些给了丫鬟。
丫鬟想拿下去吃,被她阻止了:“我有话要问你。公子回来了么?”
闻言,丫鬟摇头,偷瞄她神情,道:“奴婢问过了,公子没有去乱七八糟的地方,也没有与人私会。他去了陈家。这两天都在陈家过夜。”
楚云梨嗤笑一声。
这么说吧,没娶刘知意之前,赵家只有一间铺子,舍不得请伙计,更舍不得请人伺候全家。而娶她时走的六礼都是跟人借的,算是拼尽全力给赵锦华娶媳妇。
这样的情形下,刘知意入门时,家中一个下人都没有。赵锦华身边的人都是她给的,就算换人,那也是由府里的管事安排,而管事……是刘知意的陪嫁。
也就是说,赵锦华整日的去处,只要刘知意想问,那就一定能知道。
陈家的长辈已经不在,当家的陈明和赵锦华年纪相仿,曾经一人是邻居,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好得很,如果没娶妻的话,两家家境都差不多。
但因为赵锦华娶了刘知意,一人的家境天差地别。饶是如此,也没有影响到一人的关系,这些年,时常凑在一起喝酒,逢年过节都有来往。
赵锦华经常去陈家,刘知意不喜欢去小门小户,实在说不到一起,于是,后来便是他自己去。
陈家人口简单,除了夫妻俩之外,就只剩下几个孩子,连个伙计都没请。
去这种人家喝酒,总比在外头胡混要好。刘知意和她身边的丫鬟都是这种想法,从来不多过问。她实在是想不到赵锦华这般荤素不忌,连有夫之妇都要碰,甚至那还是他兄弟的媳妇。
有孕的女人是陈明的妻子罗红花。
刘知意听到这消息的一瞬间,都以为自己听错了。
然而这就是事实。
楚云梨吃完了面,外头天已经蒙蒙亮,她浑身疲惫,也不管什么请安不请安,倒头就睡。
睡下不久,院子里有丫鬟问安,楚云梨没管。
几息后,门被人推开,丫鬟禀告道:“夫人,老夫人到了。”
赵母四十多岁,身着当下最时兴的料子,暗紫色的衣衫上绣工繁复,抬步进门时,露出了脚尖上镶嵌着的珍珠。
“知意,还睡着呢?”
语气温柔。
楚云梨起身半靠在床上,看着赵母含笑进门,目光在她浑身上下一扫。尤其在头上的玉钗和脚上的珍珠上落了落,最后落在腰带上,那处镶着一块玉。
她忽然就笑了,从小到大都被娇养着的姑娘,从来没有为钱财发愁的女子,是不会算计银钱的。也多亏了刘府给的嫁妆足够丰厚,才没有被这一家子霍霍完。
有些人就是吃太饱了,所以才会想要更多。
赵母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缓步走到床边坐下,伸手就要摸儿媳的额头:“你这样子,好像病了似的,热不热?”
楚云梨偏头避开。
刘知意得双亲疼爱,刘家长辈没少对她嘘寒问暖,对于家人这样的亲近,她向来没有拒绝过。成亲后也一样,她是真的将公公婆婆看做了亲近的长辈。
赵母手一顿,苦笑道:“你果然还在气头上。但这事儿……它已经发生了,人要往前看。人一辈子要遇上不少沟沟坎坎,你就当这是遇上的其中一个坎,迈过去了就好了。”
“过不去。赵锦华要是提前跟我商量了,也许我会愿意给他纳妾。但他一意孤行,黑不提白不提就这么弄出个孩子想让我认。”楚云梨冷笑一声:“对不住,我办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