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卫海,那可是被誉为时尚之都的诚实,也是被称为寸土寸金的贵族区,里面卖的东西,无不是奢侈品,一件衣服也要小几万,住在卫海的人,都是豪气冲天的大老板,资产家。
而在卫海的闫家,算的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府邸,闫家有三个孩子,大儿子,闫丙,二十四岁,老二,二儿子,十七岁,小女儿,闫三,十二岁。
大儿子二十二岁就开始接触家族企业,过人的商业头脑跟超高的情商让他在职场聚会上混的顺风顺水,以至于,不到三年,闫老爹就把公司交给他负责,自己做一个撒手掌柜。
二儿子在卫海最著名的高中上学,成绩优异,长相俊美,温文儒雅的气质让他在校内校外的人气都很广。
小女儿在读小学,因为哥哥们跟父母的过分宠爱,让这个小千金的性格变得很嚣张跋扈,在学校里经常惹事,成绩还不好,最后无奈退学,为了不让她以后学坏,闫老爹决定把她送到华商的军事化学校进行教育,没去几天就因为打架被劝退,无奈闫老爹只能让她呆在身。
但是,已经去了华商的闫三,有了自由的心,她不想拘泥在一个地方一辈子,比起在父母身边健康安全的成长,她更喜欢一个人出去冒险,于是,就有了今天的这个聚会。
说是聚会,无非就是在闫卿的青梅竹马的张珺家的后花园开一个烧烤聚会。成员一共也就三个人,张珺,闫三,还有闫卿。
“我说,三三啊,你真的要一个人去华商?你才十二岁啊?”张珺对闫三想要一个人出去闯荡这件事情很不赞同。
“十二岁怎么了?我大哥十一岁就被送到国外待了七年,你看着回来厉不厉害?!”闫三穿着短裤,连帽五分袖米色卫衣,长发随便扎在脑后(那个时候闫三还是长头发,后来是因为在华商打架老有人揪头发就剪了)一手拿着羊肉串,一手拿着啤酒,狠狠的咬下一个肉,然后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口啤酒,然后大喊一声“爽”!那潇洒的样子,完全不像一个千金小姐。
“那你二哥在卫海带了这么长时间,不也一样潇洒肆意?”那边闫卿就有些不赞同了,有些酸酸的说道。
“那不一样,我就是通知你们一声,到时候,你们跟我老爹说一声,不然他还以为我怎么了呢。”闫三心意已决,张珺跟闫卿也知道劝不住,虽然有点心疼这个小妹妹,但是想着要是这次出去能让他成长起来也好,就索性由着她去了。
“那这杯就当做践行酒了!”张珺笑眯眯的递给闫三一杯酒,说道。
“当然!”闫三也豪气,直接接过来一口喝掉。
“好!”闫卿在旁边鼓手称好:“我们这家啊,就你最能喝酒,老爹的酒量全都遗传给你了。”
众人听罢哈哈大笑,三个人吃了一会儿,张珺突然问了一句:“你到华商,想好做什么了吗?”
闫三一愣,然后歪过头看向张珺,反问道:“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