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到……”唐朝的嗓音也轻下来,耳语般说了句话。
鹤连祠垂眼应了一声,久违地感受到血液加速。
他说:“第一次看小朝调酒,不如小朝再送我一样礼物。”
周四鹤连祠课少,他们约在了周三晚上。
当天鹤连祠到时酒吧正值最热闹的时候,里面人声鼎沸,乐声震天。
这家酒吧是唐朝和人合开的那家,也就是迟恭白驻唱的地方。不过迟恭白今天没来,另一个老板也不在,酒吧里只有一支缺了主唱的乐队,声嘶力竭地弹着重金属。
唐朝依旧是群魔乱舞里最醒目的那个,而作为调酒师,他又站在了本身就醒目的吧台里。双重加成之下,几乎像是开了一束聚光灯,要把自己推到所有人眼球上去。
……更何况,他今天的打扮那么特别。
酒吧里开了空调,并不冷。唐朝上半身穿了一件正正经经的白衬衫,连扣子都扣到最上面那颗,下半身却配了一条中央分叉的黑色褶皱长裙。裙摆过了膝盖,一双笔直修长的腿从中露出,大腿上戴了袜夹,细腻的丝袜自袜夹下三公分一直裹到脚底,藏进了厚底皮鞋之内。
如果是女生这么穿,只能算作打扮风格较为哥特。但这一套放在一个男人身上,就显得十足的不伦不类。
但唐朝又是个极漂亮的男人。
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他身上那种矛盾感被这身衣服放大,束起的头发、握着取酒器的手指和袜夹下白皙的大腿,一切都传递着一种中性的性感和性渴望。
他偶尔从吧台出来送酒的时候,注视着他的人都会变得安静。
安静,且眼神热烈。
唐朝是个大美人,也是个花花公子。酒吧里关于他的传闻很多,然而他的一条铁则是不和店里的客人搞,因此大多数客人虽然心里痒痒,碰了钉子之后只好过过嘴瘾。
鹤连祠在电话里要唐朝穿着裙子给他调酒,只是没想到对方选择的是这样的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