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罗锦是烈士遇罗克的妹妹,遇罗克写的《出身论》旗帜鲜明地反对出身问题,被④人帮成员点名为“大毒草”,在七零年三月五号被枪毙于北京体育场的十万人大会上。
遇罗锦被哥哥牵连,判了劳教三年,后来插队的时候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她跟现任丈夫几乎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在八零年五月份在法院以为“感情破裂”为由提出了上诉离婚。①
周群芳有些激动:“好多人说她是女陈世美,可是我不同意!没有感情的婚姻有多么痛苦……凭什么没有感情就不能作为离婚的条件?”
她给赵音音看自己抄到本子上的资料:“那十年里头,上海那么先进的地方,每天离婚的夫妻连两对都不到……两对!有多少女人就这么被束缚在婚姻的牢狱里头!”
赵音音看了小半本恩格斯,她看着周群芳记录在本子上的资料,小声地接了一句:“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会合乎道德……②”
许云海听见两个人的声音加高,也走了进来,接着赵音音的话说了下去:“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对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③”
周群芳坐不住了,她站起身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激动地说道:“确实,遇罗锦的丈夫帮她平反,帮她哥哥平反,但是这并不是必须用一个女人的一生来补偿的!那样的情况下嫁给对方,她做出的选择根本就不是自由的,而是为了求生!”
她的经历,可以说是跟遇罗锦相当相似的。她跟刘得水分居,身边的人是支持的,但是更多人都是不理解甚至反对的。
刘得水当初没嫌弃她成分娶了她,撕她两本书算什么,不干活算什么,怎么能离婚呢?
她站定在原地,看着赵音音:“音音,你一定不会觉得她是陈世美的,对不对?”
赵音音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