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辰辞无奈放弃。
时隔七年,陆辰辞在栖犀再次见到江焱时,只是觉得他眼熟,但并没有认出来。
第二次,第三次,直到第四次见面,在路边见到背着吉他的江焱,陆辰辞才终于想起来,他就是当年ney酒吧被自己间接害得丢掉工作的驻唱歌手。
后来,随着对江焱的了解逐渐深入,陆辰辞知道了:原来江焱不是专业的酒吧驻唱,他有自己的乐队;相比木吉他,他更爱电吉他;相比翻唱,他更想唱自己的歌。他年少成名,却在获得更大的成功前突逢变故,在酒吧驻唱,或许正是离开第一支乐队之后的一段落魄时光。
陆辰辞问过江焱:“你玩乐队这么多年,最有成就感的是什么?”
江焱回答:“应该是……获得了自由吧。”
“为什么?”
“它让我保有选择和拒绝的权利。”
这个答案让陆辰辞为之心动——两个人的成长环境、从事行业、性格喜好都完全迥异,却有着相同的价值观,最看重的都是自由的权利和独立的人生。
当年的好感犹在,多年一心搞事业、没有感情生活的陆辰辞决定试一试。
这次比七年前顺利多了,七年前的江焱不愿为了钱跟酒吧包间里的神秘金主过夜,七年后的江焱却为了追寻刺激和灵感,主动把自己的身体贡献出来。
此时此刻,两具身体再次紧密纠缠,而陆辰辞却想要更多。
他想要江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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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的江焱:fuck you
七年后的江焱:f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