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点了点头,对我说:“有什么需要打前台电话!”
我上了二楼,进到旅馆。打开电视,躺在被子上漫不经心的看着电视。
这时听见楼下有吵架的声音,我打开窗户,把头伸到窗外看是啥情况。
在夜幕中一男一女站在街的中央,目测应该是两口子,我关上窗户,又躺了下来,窗外的吵架声渐渐消失。
第二天,我起的很早,准备找个早餐店吃个早餐后出发。谁料那个漂亮的服务员告诉我镇上没有早餐店。在旅馆煮了一个泡面吃了后上了路。
调大了音乐的音量,让音乐与荒凉伴我而行。离开小镇后,进入到一望无际的戈壁,骑行的速度降了下来。骑了一百公里后,太阳很烈,尽管全副武装的很严实,但是皮肤还是感到很痛。在原地找了一个相对平坦的地方,支起了帐篷。
比起外面的炙热,帐篷里虽然闷热,但是感觉还是凉爽了很多。从包里掏出食物与水,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打开准备的小风扇,瞬间有了一丝丝凉意。把音乐放到最大,躺在软软的垫子上,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糟了,这么快就遇到了狼群。在不远处一群狼正在浩浩荡荡的向我靠近,我看着手中的匕首,瞬间有些无能为力。它们饥肠辘辘,嘴角流出了垂涎已久的渴望,我挥舞着匕首大喊,试图通过呐喊吓退这些没有人情味的家伙。
领头狼一个飞跃扑了上来,一口咬住我的脖子,我的鲜血瞬间喷射了一地。
我大汗淋漓的从梦里醒了过来,赶紧寻找包里的那把匕首。找着找着好像是回到了真实的世界里,摸了摸我的脖子,并没有被伤害过的痕迹。
走出帐篷,一股热浪袭来。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冒着滚滚热气。我大口喝了一口水,眼睛里露出了一丝坚强与霸气,我今天就是来征服戈壁的。
必须得尽快赶路了,早点骑出戈壁滩,才能摆脱枯燥与无味。
骑了不到五十公里,随着一声巨响,我的坐骑纹丝不动了。车胎终于扛不住了,它用爆裂的方式向我提出了抗议。我懊恼的对着远方骂道:艹,什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