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和六斤咽了下口水。
天啊,他们没有听错吧。
一颗珠子就有三十两!
他们得打多少兔子和野鸡才能攒出来!
两人按捺住激动的心情,互相对视一眼。
青松犹犹豫豫地将珠子递给掌柜,此时也顾不得计较他刚才的态度,只希望在明亮的光线下,那珠子没有一点毛病才好。
掌柜将珠子接过来,两只手指紧紧捏住,透过夕阳看,珠子的红色是那么明艳,里面晶莹剔透,一点瑕疵都没有。
这是最顶级的软玉红珠,这样的一颗要是能做成簪子,只要设计得当,上千两都能卖的出去。
掌柜也咽了咽口水,再一次将珠子捏在手里看过去,简直爱不释手。
突然,一只大手凭空伸了过来,飞快地将那颗珠子拿走了。
掌柜惊吓之下,差点跌倒在地。
转头一看,拿走珠子的人一身青色锦袍,袍内露出银色镶边,腰系玉带,玉带上挂着的羊脂玉佩与头上的发簪交相辉映,完完全全一副富贵公子哥的模样。
凝眸盯了手里的红珠好一会,那男子突然一抬眼,冷鸷的目光像寒星一样射出来,只吓得掌柜三人心中一凛,不由得后退两步。
男子盯着掌柜,冷冷地问:“珠子是从哪来的?”
掌柜战战兢兢用手指了指青松和六斤,“他二人拿来的,要卖给小店。”
就说这珠子不是凡品,不可能是这两猎户的,果然被他猜到了。看这男子的样子,珠子是他的吧?
青松和六斤心里也吓得发慌,两腿发软,几乎要站不住。
这人的眼神太可怕了。
可是这珠子不是偷的,是他们捡来的,他们没做错什么,真的是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