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向菀轻笑道:“嫂嫂你放心,我哪儿也不会去的。我就是喜欢咱这平乐镇。”
喜欢它够僻壤安静。
“话虽这么说,但你也不好总是一个人的,我让石哥给你多留意着咱们平乐镇的好男儿,等……”
“嫂嫂,我好不容易才从全大婶那边脱身,你就饶了我吧。”高向菀一脸求饶地看着宋念巧。
“再说了,你也不是不知道,咱们客栈现在才刚上轨道,我还等着赚钱买大房子呢。”高向菀指了一下屋里,
“我也总不能一直占用着咱们客栈的这个天子一号房吧。”
“你啊。”宋念巧看着她那张娇艳动人的脸,叹息一声,
“罢了,反正估计这方圆百里的乡镇也找不着什么能配得上你的人,随缘吧。”
“嫂嫂慧眼如炬。”高向菀眨巴着眼睛朝她竖起大拇指。
宋念巧嗔了她一眼,才又道:
“不过,这天字一号房的事你这说法就不对了,这本也就是空着的,而且你也是老板之一,不也就是住自己的房子么,何来占用一说?”
高向菀听着心里不由一阵温暖。
虽然这平乐镇是一个小镇,而她也没有了以前的养尊处优,但却每一天都过得踏踏实实的。
高向菀觉得现在的内心既充实又平静。
虽说留一晚客栈的投宿生意惨淡,但饭市的生意还是不错的,所以她也算能展示自己所长了。
她在融化了当地百姓的口味之余再加上了一些别有风味的烹饪手法和精美的摆盘,使得菜肴色香味俱全。
在这小镇上还是挺受欢迎的。
第二天早上。
趁着宋念巧在客栈站柜台,午市又还未到,兰花便拉着高向菀陪她上街去帮她母亲买鞋去了。
两人在街上逛了将近一个时辰,最后是高向菀硬拽着兰花回来的。
“你啊,说是给你母亲买鞋,其实就是上街找吃的。”
高向菀一边回头数落着手里还拿着糖糕吃的兰花,一边往客栈大门走去。
迎面就看见两个男人一脸失望地从客栈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