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第二十五章望舒

孰能不朽 都广建木 3736 字 2022-09-29

也不是做不来,跟着辛筝快十年了,被辛筝各种调/教,她很少有什么做不到的,问题是每天面对各种鸡毛蒜皮的事,太烦了。

明明这一路走过来很少有人生事的。

对此,鯈表示,一路上忙着逃命,哪有精力生事?现在安全了,自然有精力了。

骊嫘:“....”

望舒研究了一段时间始终没有头绪,再加上王对自己的通缉快到界林这边了,遂决定先跑为敬。

交流促进发展。

西溟彼岸的文明或许能带给她灵感。

要走自然不能招呼都不打一声,望舒来寻骊嫘正好赶上骊嫘在审案,虽然审案不是骊嫘的工作,但人手不足,而审案又不能马虎,《辛律》里的惩罚都很严重,审错案很可能就是一条人命,必须宁缺毋滥,骊嫘也只能自己暂时分担一部分压力。

人的智慧是无穷的。

没有秩序的丛林里,会狐假虎威。

有了秩序,有的人拿法律当保护自己的武器,也有的人拿法律当害人的工具。

比如现在这桩案子,原告是一个而立的中年男子,被告是一个弱冠的年轻人,前者告后者偷窃,人证物证还挺齐全,齐全得让望舒第一眼便有种怪异的感觉。

再细细观察,原告以及人证的心脏跳动、血液流速、激素分泌都有异常....在说谎。

骊嫘不是望舒,没望舒的非人观察力,但她曾经是一位巨狡,顾名思义,巨狡就是诈骗犯,但不是每个诈骗犯都能称之为巨狡,必须是诈骗行业的无冕王者才行。

在一位前巨狡面前说谎无疑是一件非常想不开的事。

骊嫘不一会便从原告与人证嘴里套出了怎么回事。

被告有个如花似玉的妻子,感情甚好,原告一路上在护卫军表现出色,因而在粮食和珍宝都卖掉后,护卫军可以多分一份钱,所以分到了不少钱财,便想让被告妻子甩了年轻人给自己做小,被拒绝了。

有钱又有人脉,设个局害人太容易了,就是运气不好,碰上了审案者是前巨狡,哪怕人证物证俱全也愣是能看出问题。

被告自然无罪释放。

原告,他的罪名属于诬告和违反婚姻法。

人族对于婚姻管得很严,纳妾,可以,但,士一妾,大夫两妾....不同身份有不同的纳妾名额,哪怕是国君也不能例外。

很多人在听说葛天侯的私生子出身时都不能理解为何一个选择了娶婚可以光明正大纳妾的国君也会有私生子,他老子是娶婚,理论上葛天侯应该是庶子而非私生子。

原因很简单,他老子的纳妾名额满了,葛天侯生母出身又太低微了,是个奴隶,前任葛天侯不愿意为了个奴隶杀掉或赶走一个有身份的妾给奴隶腾位置,因而葛天侯便是私生子而非庶子。

很多平民因为法盲,有钱了就迫不及待的纳小,但实际上,那是犯法的,只是民不举(也不知道这是犯法)官不纠,后者除非想宰肥羊,否则也不会想起来,因而很多人便以为没问题。

辛筝的辛律在帝国传统婚姻法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管你是民还是官,一律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与一妻多夫全是犯罪。

原告对被告妻子的想法是未遂,但知道他打什么主意后骊嫘查了查他的家庭,有妻有妾,很好,你犯法了。

诬告罪的罪行一般根据被告人的身份来决定,后者身份地位越高,罪就越重,双方地位差不多,那就是误会一场,道个歉赔个礼补偿点东西就算了。

问题是辛筝会走寻常路吗?

当然不。

《辛律》明确规定,你诬告别人什么罪名,你就是什么罪,经手的官吏也要负一部分责任,毕竟是你审的,没怀疑你是不是拿了人好处直接判你贪污受贿已经很人道了,想什么责任都不承担,想得美。

违反婚姻法,罚徭役十年。

对于偷窃罪,辛筝非常尊重帝国的传统,视情节严重决定砍一只手还是两只都砍,原告的偷窃不是真的偷窃,而是因为诬告别人偷窃而被判了偷窃罪,无疑属于情节严重,两只手自然都保不住了。

人证因为同样是参与了诬告,但因为是从犯,砍一只手。

原告能够这般轻易的设局害人,他在护卫军的人脉关系功不可没,骊嫘顺手将他的人脉关系谱也给梳理了解了一番,收获良多。

望舒一直等到暮色四合才等到骊嫘结束这一岗位的工作。

骊嫘忍不住对望舒道:“我发现大君真的很爱严刑峻法。”

这一下午,犯事的不是杀就是残,哪怕不杀也没搞残的也是非常漫长的徭役,漫长到还不如一刀砍了给个痛快。

望舒闻言道:“有吗?她大部分的惩罚都是比照正常的做法,很多地方甚至挺宽容的,大多罚徭役而非打杀。”

骊嫘:“....”平时也没看出来望舒是个重典爱好者呀。

望舒见了骊嫘不解的神情,也怔了下,相处这么久了,她还是能看出来骊嫘并非何不食肉糜的寻常贵族,哪怕原本是,能在辛筝身边这么久也不可能是了。

元道:“帝国对贵族和氓隶同罪不同罚,她的出身,见到的大多是公卿贵族,不免会有辛筝严刑峻法的感觉。不过话说回来,说辛筝严刑峻法也没毛病,虽然帝国漫长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对贵贱统一量刑标准的奇葩,但似辛筝这般拿对氓隶的量刑对不论贵贱的所有人统一标准的,不一定绝后,却一定空前。”

拿钱、爵位、土地等东西折罪之类的常见做法在辛筝这里更是完全想不通。

委实是个暴君。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纳妾,看小说的时候总有种古代男的想怎么纳妾就怎么纳妾的错觉,但自己开始写小说查资料后..,古代哪怕是皇帝,后宫编制也是有数的,当然,你一定要说那些没编制的宫人也是妾就另当别论。皇帝尚且如此,臣子能有多自由?

古代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制,小说里所谓的妾,应该是婢,没编制的,但没有编制还那么嚣张,就仿佛宫女仗着自己受宠欺负皇后....果然看小说的和写小说的看东西的角度不同,以前我看小说都没留意到这些。

以及,华夏古代是纯粹男权社会,所以婢生子在正妻没有子嗣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家业的,但本文设定中人族并非纯粹的男权社会,哪怕也有男尊女卑,也只是冀州一地的情况,因此,只有合法的婚生子有继承权。不合法的子嗣,哪怕是亲生的,也没继承权,比如哪怕辛筝被驱逐了也只能当代君而不能当国君的辛鹿。

葛天侯虽然是例外,但他是个特殊例子,前任破事太多让他看到了机会,而他抓住了机会,并且能力堪比辛筝,又没有辛筝的头铁和作死(当然,辛筝能够头铁和作死也是因为她生来便是正得不能再正的储君,没有需要顾虑的需求),这才能够成功上位,并且他上位娶了井雉,他没出身,后者有,变相的弥补了他的劣势,和欧洲历史上的征服者威廉通过强娶玛蒂尔达差不多的做法,不同的是,后者是抢婚,而葛天侯和井雉之间是互相利用。但不具备任何参考性,而且,虽然上位了,但他被刺客拜访的频率不会比现阶段的辛筝逊色,并且他的身后也是隐患巨多。

跟先秦赵国的祖先赵无恤一样,都面临着宗法法理问题,不同的是,赵无恤最终可以选择妥协,因为他的上位是他老爹对嫡子失望下的主动选择,所以他晚年时可以退一步将赵氏交给自己嫡出兄长的后代。葛天侯却不能,他老子的合法子嗣及其后代全都被他杀光了,前任选择他是因为两害相权取其轻,要么江山拱手他人,要么选择一个杀光了自己所有儿子的仇家,而后者是他亲生的。

日后继承葛天国的如果不是葛天侯的后代,那么他的子孙....青婧这个只有她祸害人没有别人祸害她的特例不算,一个都活不了。

辛筝也是因此才准备去葛天国搞事,搞事的土壤太肥沃了。

以及,写到这忽然发现,前任葛天侯最后的处境和骊武侯很像,都是只剩下一个选择,但这个选择都不合法,不过骊嫘没有葛天侯的凶残,于是这俩....骊武侯肯定死不瞑目,葛天侯大概率还是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