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明鬼

墨子与道德经. 任宪宝. 3098 字 2022-09-29

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莙[1]以取羊,故先王之书,圣人[2]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重有重之。

此其故何?则圣王务之。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则此反圣王之务。

反圣王之务,则非所以为君子之道也!【注释】[1]莙(wēi):通

“威”。羊:即

“祥”。[2]圣人:或当为

“即其”。【译文】古代圣王必定认为鬼神是存在的,所以他们对于祭祀鬼神的仪式才会如此庄严。

因此,没有一个人敢在即使是幽僻之处放肆,因为他们知道鬼神无不明察,怕遭受上天的惩罚。

又害怕后代的子孙不知道这一点,所以把这写在竹帛上,传给后世的子孙。

又都怕它会腐朽而消失,后世子孙找不到记载,因此把它雕刻在盘盂上,镂刻在金石上,以表示重视。

又害怕后代的子孙不能敬顺上天的威信来获取吉祥,所以先王的书,只是一尺长的帛书,也要多次说到鬼神的存在,反复多次。

这是什么缘故呢?就是先王认为这是急务啊。现在坚持无鬼论的人说:“鬼神本来就是没有的。”这就是违反了先王所认为的争务。

违背了先王所认为的急务,那就不是作为君子所应有的行为了。【原文】是故子墨子曰:尝若鬼神之能赏贤如罚暴也[1]。

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洯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

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见之。

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洯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2]。

是以天下治。【注释】[1]尝若:即

“当若”。如而。[2]此下原有是以莫放幽闲,拟乎鬼神之明显,明有一人畏上诛罚二十一字,移编于上文。

【译文】所以墨子说:应当相信鬼神是能够奖赏贤人而处罚恶人的。用此来治理国家,治理万民才能真正使国家安定百姓得利。

因此官吏在处理政事时的不廉洁,男女混杂而没有分别的,鬼神都看见了。

民众中变为淫暴的流寇与盗贼,用兵刀、毒药、水火,在道路上袭击无辜的人,抢夺别人的车马衣服来为自己争取利益的人,鬼神也能看见,吏治理官府,不敢不廉洁,看到了善的行为不敢不奖赏,看到了暴行不敢不惩治,民众中变为淫暴的流寇与盗贼,用兵刀毒药、水火,在大小道路上袭击无辜的人,抢夺别人车马衣服来为自己争取利益的人,也就从此绝迹了。

所以天下太平。【原文】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闲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

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

若以为不然,昔者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1]天下之万民,祥[2]上帝伐,元[3]山帝行,故于此乎天乃例汤至[4]明罚焉。

汤以车九两,鸟陈雁行,汤乘大赞,犯遂下,众人之暠遂[5]。王乎[6]禽推哆大戏。

故昔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推哆大戏,生列[7]兕虎,指画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8]盈厥泽陵,然不能此圉[9]鬼神之诛。

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

【注释】[1]殃傲:当为殃杀下同。[2]祥:或当为

“牂”即

“戕”。[3]元:或当为

“亢”。山:当为

“上”。[4]至:同

“致”。[5]遂:地名,当为

“犒”。[6]乎:即呼禽:擒。[7]列:同

“裂”。兕(si):犀牛。[8]侯:发语词。厥:代词,其。[9]圉:同

“御”。【译文】所以鬼神是明察秋毫的,不要以为处在幽深或者的地方,就可以逃脱,鬼神的明察遍及每个角落,不要以为身处富贵,人多势众,勇武强悍或有坚固的铠甲和锋利的兵器,鬼神的惩罚必然会胜过这些。

如果以为不是这样,从前的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对上咒骂上天在中侮辱鬼神,对下残之、杀天下的民众,窃取上帝的功绩,拒绝上帝的正道,所以在这个时候,上天就命令商汤对他进行惩罚。

商汤用了九辆战车,摆了鸟云阵和雁行阵,汤乘着一辆大的战车,进攻遂地,夏朝民众都来到遂地犒劳商师。

商汤叫人擒获了推哆与大戏。所以说从前的夏王桀,虽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又有大勇士推哆与大戏,他们能生裂野牛和猛虎,挥手之间就能杀人,臣民更是兆上亿,遍布于山陵湖泽,但还是不能用以此抵挡鬼神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