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没有说出来。
挂断电话后,林渊又去问了一圈。周昊帆被挖过、姚豆子被挖过,就连骆飞扬都特么接到过挖人的电话。
幸运的是,这些人一个都没被挖走。
但很快,林渊又想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那些说好要合作的歌手该不会也……
他赶紧联系了一下之前约定好要合作的那些歌手。
林渊没有直接说出他打这个电话的目的,而是用“等看完剧本之后就能合同了吗?”之类的话来试探。
一番试探过后,林渊裂开了。
大部分的歌手都特么表示自己之前考虑不周,这段时间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和他合作了。
难受两个字,林渊只说一次。
不幸中的万幸是,歌手们并没有全部跑完,至少还给他剩了四个。
林渊叹了口气,心想:“歌又要重新找了。”
…………
一个星期后,林渊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启示正在申请赔偿。
启示主张,因为林渊的离职,公司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首先是培训费用。启示说林渊的第一部院线电影《摄影机不要停!》其实是公司安排给他的培训项目。因此,林渊需要给启示赔偿一笔“培训费用”。
其次,林渊的离职对启示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影响。在启示的口中,公司即将给林渊安排三部院线电影,因为林渊的离职,这三部电影无法如期拍摄,所以林渊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
除此之外,林渊正在准备拍摄新的电影。因为林渊的离职,启示会失去那部新电影,所以林渊也要因此支付一定的赔偿。
最后,根据合同,林渊提前离职的话,需要赔偿启示十倍的年工资。
这个通知看得林渊满头问号。
“《摄影机不要停!》不是我特么自己掏钱拍摄的吗,什么叫公司给我安排的培训项目,这电影和启示有什么关系啊?”
“还有,你们即将给我安排三部院线电影,因为我的离职,那三部电影没法拍了?你特么的意思是,我能一次性拍三部电影?你当我神仙呢?”
“我正在准备拍摄的那部新电影本来就不可能属于你们啊,这特么也要我赔?”
“十倍的年工资这个还算合理,毕竟是写在合同上的,而且金额也不高。我一年的底薪只有三十万,翻十倍也才三百万,赔这点钱不痛不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