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亮在外跑业务还没回来。
拥挤的客厅里,朱思宇板着脸双手交于胸前,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
吴凤英十指交缠,垂腰驼背,像个做错事等待家长发落的孩子,佝偻着身子,站在客厅中央。
这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吴凤英听朱思宇和袁亮前段时间说起,有一款精华液可以淡化斑纹,焕发水光肌,效果特别好。朱思宇因为怀孕,脸上生了一些小斑点,所以打算大放血,花三千块钱买一套。
说者无意,听着有心。吴凤英便记下了。
因为她脸上的红血丝。
如果在农村,她可以不计较这些。
可如今和朱思宇她们住在一处,儿媳妇断了她唯一的拾破烂儿的营生,她只能去找场子,学跳广场舞打发时间。
可无论她如何努力,都一直融入不了广场舞姐妹的团体。
就连小区东头收垃圾的李老头见了她,都不想与她搭伴儿跳舞。
这令吴凤英十分受伤。
归结原因,她能想到的,就是自己脸上扎眼的两团红血丝。
欲靠自身颜值征服异性这一执念,不分性别,不分年龄!
所以,她便想到了儿媳的那瓶天价淡纹精华液。
老太太原只是抱着试探的心态试用了几天,没想这东西还真有奇效。
越用越上瘾。
越上瘾越一发不可收拾。
为了尽快得到李老头的认可,吴凤英恨不能每隔一小时,就给自己的脸上涂一层精华。
管他三七二十一。
三千块钱贴脸上,不等于是往脸上镶金嵌银?效果总归差不到哪去!
这两天,恰好遇到朱思宇母亲住院,儿媳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她一时没收住,给人用的见了底。
眼见朱思宇马上要回家了,吴老太怕没法交代,突然想到隔壁的程默是做化妆品生意的,便把主意打到了她身上。
原本她拿着程默的赠品,偷梁换柱,朱思宇大概率也不会怀疑。
可老太太偏偏贪心,又自恃天赋异禀。
她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两全之策——旧瓶装新“水”。
企图蒙混过关!
如今,怪只怪精华液的瓶盖突然自己弹开,激发了她偷梁换柱的灵感,为她提供了作案的可能性,无形中助长了她走向犯罪道路的底气。
不过,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太轻敌。
不想无论是闻起来,还是看起来,差别都不大的瓶瓶罐罐,在儿媳那里,全都现了原形。
早知道,她就不该把程默送的那套化妆品私藏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