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水,汽水。”
嘴里念叨着汽水的琳达正在琳琅满目的货架前挑选着汽水。
百事,她最后的选择。当然这也不是她自己的选择,因为她本身不爱喝汽水,只是她的哥哥朱迪钟爱百事的可乐汽水罢了。虽然百事的甜度只比可口的高出了零点二左右,但朱迪这家伙总是能煞有介事的说起这二者滔滔不绝的区别来。回想自己以前每次买错汽水都少不了要被他数落一顿,这让琳达不由得的皱起了眉头。
“嘿,老弟,还有烟吗?”
货架对面的一个声音传来。
“给,老哥。那个,路易斯,是不是来咱们酒吧了?”
另一个声音稍微年轻一些的声音响起。
“路易斯·怀恩?”
“是的!他真来了?”
年轻的声音有些激动。
“是的,就在内场!我之前递酒水的时候还看到他了。”
“我的天!老哥,他怎么样?是不是很酷?eh?”
“ye,玩匪帮说唱的,就该是那样,biubiu!”
男人的在句子的末尾还加上了两个拟声词。
琳达听到二人的对话,差点连手上的百事可乐都要拿不稳了!路易斯·怀恩!那可是从他们的街区打拼出来的,最近最火也是最有话题性的黑人raer!像她这样的黑人小女孩中,十个最起码有九个都仰慕甚至狂热于这位冉冉升起的嘻哈新星,更别说对方的长相就连在白人的审美中也能过得去。
像他这样的明星今晚居然也来到了dl酒吧!琳达的心底顿时升起了一个大胆的念头,她觉得自己如果错过了这个机会的话,那她必将在往后的人生中懊悔自己今日的怯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