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晚上,汤鸣打扮的人模人样的,抱着画,摁响了门铃。
白敬给他开的门。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白敬不穿正装的样子。
他穿了个限量版灰色戴帽卫衣,黑色宽松裤,白色的袜子,以及黑色的拖鞋。
他的头发很黑,如墨一般,发型也不是一丝不苟的大背头,而是有些凌乱和蓬松,额前的发有些长,有几缕挡到眼睛,越发衬托他白皙俊美的面容,跟个大只布偶猫似的慵懒,全身上下带着一种贵气的懒散和精致。
或许是因为衣服,又或许是因为环境,没有了那让人崩溃的威压,白敬在这时才看出来比汤鸣还小。
他带着一丝纯良无辜,像个刚上大学的小奶狗,只不过那双眼睛,还是把人盯的发毛。
汤鸣今天穿的很符合他的胃口。
普通的立领长袖,偶尔会因为动作看到锁骨,外面套了见夹克,找回了他放荡不羁的的风流潇洒,裤子是白敬喜欢的牛仔裤,略紧,勾出他的大长腿,臀形被包的漂亮极了,仿佛能握在手里把玩,脚踩一双马丁靴。
而且他今天戴了耳钉。
是第一次见面的那个。
这样才对。
这才是汤鸣,真正的汤鸣。
把风流和放荡诠释到位的汤鸣。
只是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后,白敬看着他手里拎的东西。
不像食物。
怎么回事儿,那些甜到爆的小说里,Omega不都做饭挺好吃的吗。
白敬问:“你拿的什么。”
汤鸣看着他,心里直叫完蛋,他该不会以为自己会像小说里那样买一堆食物过来给他做饭吧?
“噢,这是……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