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在此感谢师与教育部门死记硬背的教学的方式,不然今天我非丢丑不可,虽然不是死记硬背,让这首诗在我的大脑里扎下深深的根,估计今天就露馅了,先不说旬攸这个新收的小弟还会不会跟我!我能活着离开这里就不错了。

“好!妙!” 蔡邕首先抚掌道:“想不到蛮荒之中居然有如此人才!”

王充也点点头道:“可惜整首诗中,只好那两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是佳句,其它均有不如,气势上更比不得《将进酒》”

厉害,这他奶奶的汉代大儒评唐代的诗,居然针针见血,看来高手之间的差距都不是很大!

曹操打理我一下道:“此两首佳做风格迥异,不似一人为之!”

高!太高了!这个曹操果然天纵其才,可是——你纵你的才,你别拆我的底呀!

“唉——”我轻叹一声道:“我兄弟三人在族中为一时翘楚,大哥擅琴,二哥擅词,在下最无大志,久闻汉朝繁华,是以来见,离别时,大哥抚琴相送,二歌做诗一首,让人好不伤感!”

呼——不知道我说的算不算文言文,这可是我发挥的极限了。

曹操点头道:“这琵琶乃西域之物,先武皇帝,派大将卫青数征西域,后有霍去病,李广等将先后出征……期间,我朝派出商队,开通商路,适时曾有胡姬带琵琶入朝演奏,其乐节奏快捷……”

这曹操说得居然条理分明!这家伙能文能武,看来历史传说也不可信,就算是变坏,想来也是手握大权后才变坏的,想当年我还是一个小人物量,不也老好人一个吗?后来才欲杀我者,我必先除之。

奶奶的,如果在24世纪,以曹操之才,我一定让他当……靠!好像只能当历史老师,还是讲汉朝以前的历史。哎呀!风头都让曹操抢去了,我这个主角没人注意了,当下坐下,让伙计拿来大鱼大肉,大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