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西头有个杏花溪,镇里的人都爱在那边浣纱或者洗衣裳,早晨过去,常常听到棒槌捶衣服的声音。梳着大辫子的瘦弱姑娘仔细的用瓦罐装了水,朝家中走去,她虽然瘦弱但面容机灵可爱,年纪有十七岁了,看起来却不过十四五岁。
把从杏花溪打来的水,轻轻的洒在后院的花朵上,仿佛浑然天成的花上的露珠儿一般,又好看,又自然,看起来生机勃勃。
屋里的人又咳了起来,文凤在衣裳上擦了手,快步进屋。
屋里黑漆漆的,彼时绍兴的有钱人家用起了电灯,一般的人家也有油灯。可文凤家里常年给母亲治病,父亲又烂赌,祖宅都给卖了,一家人住在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小房子里,这还是族人体恤,故而给的这间屋子。
给也不是白给的,文凤的小姨就被族里的某位族老卖了,乱世人不如太平犬,家里人再难过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去。
想到这里,文凤就咬牙切齿,她恨李家人,却又要受到李家的庇护。
“妈,我给您倒点水吧。”她看着母亲,也是满脸愁容。
文凤的母亲庞翠霞早年也是族中有名的人物,她丈夫是庶子,凭着她一张巧嘴过继到了李家族长的名下,可惜好景不长,李家的族长吃大烟死了,丈夫在族里没有威信,后来也吃上大烟,还有了赌瘾,家也败落了。
现在看她骨瘦嶙峋的脸,很难看出她曾经差点做了李澹填房的人,她已然是落魄到连浆洗婆子都不如了。
“不用忙活了。”庞翠霞连连摆手。
她这病还能熬几年,左不过是拖累女儿罢了,她已经是看日子了,早把自己当成是将死之人了。
“妈,明日我去赶集,若是多卖鞋花,我给妈买一只鸡,鸡汤最是养人了。都是文凤没用,才让妈成日吃糠咽菜,没得好日子过的。”文凤很是自责。
庞翠霞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庞,叹了一口气:“你不必给我买这些,你把钱都存好,你这么大的姑娘,也该为自己打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