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鸿荣只想哭,但偏偏还得笑,笑得跟死了老妈一样,拿起那墨迹未干的宣纸说:“好……呃,好字,好字,呵呵。”
周赫煊穿越前习惯使用电脑,别说毛笔,就是硬笔字儿都跟狗爬似的。
眼前这三个字怎么说呢,横竖撇捺七歪八扭,大概比旧社会的蒙童要好些。如果拿来刻牌匾,那真的要丢死人了。
孟小冬忍俊不禁,笑着帮忙解释:“三伯,周大哥从小生活在南洋和西洋,习惯写洋文。你让他写毛笔字,实在是强人所难。”
“原来如此,是我冒昧了。”孟鸿荣赔笑道歉。
众人一听,随即释然。
原来是个假洋鬼子!
周赫煊也不觉得丢脸,招呼店伙计重新摆好酒菜,高喊道:“都别愣着啊,继续喝酒!”
“对,喝酒,”李寿民拍手笑道,“赫煊真有魏晋遗风,不拘泥于形骸。”
周赫煊大笑:“你是想说我不嫌丢人吧?”
“哈哈,正是此意。”李寿民乐道。
周赫煊认真地对孟鸿荣说:“孟老板,我们这几个里头,毛笔字儿写得最好的是寿民兄,其次要数子沅老弟。我刚才那副字纯属献丑,你也别当真。想要求字的话,找他们两个写,保证妥帖。”
原本很尴尬的气氛,因为周赫煊这个当事人毫不在意,其他人也就没再多想了。大家反而觉得很有意思,特别是那些围观看客,把刚才发生的事当成趣闻。以后跟人聊天,他们估计会说:别看北大校长学问大,那毛笔字还没我写得好。
这件事还流传颇广,甚至连南方的章太炎都有所耳闻。等明年周赫煊厚着脸皮找章太炎求字时,一向吝啬墨宝的章老先生,居然大笑着挥毫急书,写给他一篇近百字的长幅。
酒足饭饱,周赫煊跟李寿民、朱湘勾肩搭背,醉醺醺的下楼去。唯有沈从文自制力很好,微醉则止,临走时由他搀扶着已经喝上头的郑证因。
孟小冬把他们送到楼下,微笑说:“谢谢周大哥。”
“谢什么,都是朋友。”周赫煊笑道。
张学良、于凤至夫妇,还有今天没来的冯庸,都是周赫煊帮孟小冬邀请的。再加上请新明戏院老板吃饭,效果应该非常不错,估计明天就会传出风声——孟小冬是少帅罩着的。
孟小冬心里明白,所以对周赫煊愈发感激,这个男人总是在帮她。
“黄包车!”
孙家兄弟的声音打破气氛。
孟小冬捋了捋额前秀发,扶他们上车坐好,挥手道:“几位哥哥慢走!”
“回吧!”周赫煊转头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