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洗冤集录 (南宋)宋慈 1706 字 2022-09-21

复检官验讫,如无争论,方可给尸与亲属。无亲属者,责付本都埋瘗,勒令看守,不得火化及散落。如有争论,未可给尸。且掘一坑,就所簟物尸安顿坑内,上以门扇盖,用土罨瘗作堆,周回用灰印印记,防备后来官司再检复,仍责看守状附案。

八、验尸

身上件数:○正头面:有无髻子?发长、若干?顶心、囟门、发际、额、两眉、两眼、或开或闭。如闭,擘开验眼睛全与不全。鼻、两鼻孔。口、或开或闭。齿、舌、如自缢,舌有无抵齿。胲、喉、胸、两乳、妇人两奶膀。心腹、脐、小肚、玉茎、阴囊、次后,捻两肾子全与不全。妇人言产门,女子言阴门。两脚大腿、膝、两脚臁肕、两脚胫、两脚面、十指爪。

翻身:脑后、乘枕、项、两胛、背脊、腰、两臀瓣、有无杖疤。谷道、后腿、两曲 、两腿肚、两脚跟、两脚板。

左侧:○左顶下、脑角、太阳穴、耳、面脸、颈、肩、膊、肘、腕、臂、手、五指爪、全与不全,或拳、或不拳。曲腋、胁肋、胯、外腿、外膝、外臁肕、脚踝。右侧,亦如之。四缝尸首须躬亲看验。顶心、囟门、两额角、两太阳、喉下、胸前、两乳、两胁肋、心腹、脑后、乘枕、阴囊、谷道,并系要害致命之处。妇人看阴门、两奶膀。

于内若一处有痕损在要害,或非致命,即令仵作指定喝起。

众约死人年几岁,临时须子细看颜貌供写,或问血属尤真。

凡检尸,先令多烧苍术、皂角,方诣尸前。检毕,约三五步,令人将醋泼炭火上,行从上过,其秽气自然去矣。

多备葱、椒、盐、白梅,防其痕损不见处,藉以拥罨。仍带一砂盆,并捶研上件物。

凡检复,须在专一,不可避臭恶。切不可令仵作行人遮闭玉茎、产门之类,大有所误。仍子细验头发内、谷道、产门内,虑有铁钉或他物在内。

检出致命要害处,方可押两争及知见、亲属令见。切不可容令近前,恐损害体尸。

被伤处,须子细量长、阔、深、浅、小、大,定致死之由。

仵作行人受嘱,多以芮一作茜草投醋内,涂伤损处,痕皆不见。以甘草汁解之,则见。

人身本赤黑色,死后变动作青 色,其痕未见。有可疑处,先将水洒湿,后将葱白拍碎令开,涂痕处,以醋蘸纸盖上,候一时久,除去,以水洗,其痕即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