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从来没有女人帮我洗过衣服。”
“难不成你自己洗?”
“都是佣人、钟点工洗。”
“那不是女人吗?”我抓到把柄。
“哦,更正,从来没有心爱的女人帮我洗过衣服。”他忙说。
“是从来没有心爱的女人?还是从来没有洗过衣服?你要说清楚。”
“和律师说话可真费劲。是除了你以外,从来没有心爱的女人,更别说洗衣服了。满意吗?”
“还行。在我的启发下,逻辑严谨一些了。”
他在电话那头笑,我竟有些欣慰,和我通电话,他想必是笑得更多。
“启正。”我喊他的名字,仿佛这是我的特权。
“是。”他回应我。
“我看见你的衣服在风里面跳舞,下次你带我去跳舞吧?”
“好,下次我带你去欧洲,去巴黎,去伦敦,去维也纳,去威尼斯,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跳,好不好?”
“好。”
“邹雨……”换他喊我的名字。
“嗯?”
“要开心好吗?不想看到你因为我变得不开心。”
“好。”
“早点回来。”他叮嘱道。
我合上电话,继续望着那件跳舞的衬衫,心想,去欧洲跳舞,真美啊,可是,真想在中国跳,在大街上跳,在全都是熟人的arty上跳,那才是我最盼望的。
(三十九)
我在北京一呆就是五天,归心似箭,无奈调解总是费时费力,迂回曲折,难以迅速了结。以致于后来为了撮合双方达成协议,我开始做自己一方的工作。
林启正的电话倒是常有,但往往极短,他的忙碌,不是我能设想。而我,从不主动打电话给他,或许是心虚吧,生怕会令他在不适当的场合感到局促。
走之前的那天下午,雨下得很大,我坐公司的车去法院参加证据质证会。车开在半道上,突然小巷里蹿出一辆自行车,司机紧急刹车,幸好没有撞上。师傅摇下窗玻璃,对着那人用京腔破口大骂。
我的手腕因为用力撑住前面的座椅而抵到生疼,突然间,回忆起那个暴雨的傍晚,曾经坐在林启正的车上,遇见同样的事情。想起了他在雨中混身湿透的样子,想起了与他共撑一伞的片刻,想起了他当时欲言又止的表情,想起了我和他之间,那么强烈的吸引与抗拒,一时间,思念变得格外炙热,我耐不住,竟壮着胆拨通了他的电话,这是我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给他,或许,是个惊喜。
“喂……”他的声音很清晰,但背景嘈杂,仿佛有人在大声讲话。
“喂……”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也只好回了一声。
“有事吗?”他的话很官方,完全没有感情色彩。
“没什么事。”我只好答。
“我在开会,待会再和你联系。”他说。
“好。”我答。
他随即挂断了电话。我完全能够想象,他在会议桌前,将电话摆回在桌上,然后正襟危坐、若无其事的样子。
此刻,我望着车玻璃上划下的雨痕,心情一时低落,不能怪他吧,当然不能怪他。但是当我发现我不是他最重视的那一部分的时候,我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感到失望。人的心,总是贪得无厌。
半个小时后,当我坐在法庭上,与对方交换证据时,手机在桌上震动。他打过来了。
我没有接,仿佛想告诉他,我也有更重要的事情。
手机不停地震动,一个,两个,三个,终于停止。然后,有一条短信发了过来:“sorry,i’ very byi’ll call you ter”
他不会用手机发中文,我曾经为此遗憾,少了一个时尚的传情方式。但是现在看来,他绝不是可以坐在那里,带着笑抱着手机你来我往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