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新洋「哇」了一声:“你们的职业规划好明确。”
“大企业差不多都这样,总体趋势偏向年轻化,”方林道,“你们呢,好像跟我们完全不一样?”
“我也不知道我以后干嘛,可能不在这行吧,”蔡新洋看着自己的鞋尖说, 他的鞋都没擦, 鞋头上一片干涸的水渍,“我毕业其实不知道自己要干嘛,糊里糊涂就被介绍来了,舒姐和谚哥人都挺好的,不知不觉就这么干下来了,但我要是转做经纪人或者幕后什么的,我也没那个想法。”
“那你想去哪行?”
“考公吧,”蔡新洋笑笑,“世界的尽头还是考公,我爸妈也都催我回家,催结婚,他们岁数也大了,我觉得玩够了就回去吧,也挺好的。”
方林点头:“也挺好的。”
——
简舒华与林之谚被安排在了同一间双人病房,他们俩一个脚上打着石膏,一个脖子上绑着固定,谁也不比谁好。
林之谚头上还额外给剔秃贴了药和纱布。
“我让蔡新洋给我买个新手机,这兔崽子买哪去了,”林之谚躺着吃书记拿来的火龙果,顺手给简舒华递过去半个,“你手机再借我打个电话呗?”
他的手机不知道掉在哪,泥里摸了半天都没找着,总之就是没了。
简舒华的手机充上电后,他还是用他的手机给蔡新洋打的电话。
简舒华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他,拿着勺子舀了一口火龙果。
他从前不大爱吃这个,总觉得口感像萝卜或者加了很少量糖的白开水,寡淡无味卖得还贵,但近几年好像口感又变甜了。
就是又有点太甜了,也不爱吃。
林之谚熟练地拨出一串号码,对面很快接了,不等林之谚出声,大嗓门已经从听筒里传出来:“谚哥,你是要个水果机还是安卓鸿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