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的人数太多,所以干这一行如果想公正合理地赢利赚钱,那好处就太少,根本不足以维持大批大批的后继者体面而阔绰的生活。结果呢,他们发现有必要靠刁滑和奸诈才能获取正当和诚实的手段所得不到的东西。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那里就有那么一帮人,从年轻时起就接受培养,学习怎样通过搬弄文字将白说成黑、黑说成白这么一种本领;他们怎么说全看你给他们多少钱而定。这帮人狂妄自大,厚颜无耻,却还赢得群众的信任,群众还都依附他们,这样他们也就以某种方式使群众变成了他们的奴隶,干律师这一行的最大一部分收入也就到了他们的手中。这些律师是由所谓能明辨是非的论棍提任的(实际是一些混淆是非的人,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是公理的坡坏者)。我和我的一些朋友就是运气不好曾不幸落到干那一行的一类人手中。我希望主人能理解,我下面要描述的事和我已经叙述的那些倾家荡产的事,都只和这一部分人有关。因为这些人的手段,我们蒙受了各种不幸,我最好是举个例子来向主人说明这些人一步步是怎么做的,那样它就更容易明白那些手段是怎么回事了。

比方说,我的邻居看中了我的一头母牛,他就会聘请这么一位律师来证明,牛是他的,该由他把牛从我这儿牵走。由于任何人都不准为自己辨护,因为这样做违反法律的所有规定的,所以我就必须聘请另一位律师来替自己的权利辨护。好,就这桩案子来说,我作为母牛的真正的主人,却有两大不利之处。第一,我的律师几乎从摇篮时代起就一直是为虚假辨护的,现在要他来为正义辩护,他就很不适应;由于违反他的常规,即使他不对我怀有恶意,辨护起来也一定是极不熟练的。第二个不利之处是,我的律师还得谨慎从事,因为那么多人都得靠干执法这一行活着,速判速决,律师的生意就要减损,这样即使他不招来法官们的不开心,也肯定会引起同行弟兄的敌意和仇恨。这种情况下,要保住我那头母牛,我只有两种办法。第一是出双倍的钱将我对手的律师买通,因为他所受的训练就是那样,我完全有理由指望他受金钱诱惑背叛他本来的当事人而倒向我这一边。第二种办法是让我的律师不要硬坚持说公理在我这边,要说得好像那母牛就属于我的对手似的。这种办法要是做得巧妙,我最终就会赢得有利于我的裁决,这是通过对种种事件的仔细观察而发现的;在这些律师的筹划安排下,错过一方更有机会获胜,特别是当那些派来裁决财产纠纷以及审判罪犯的人,都是经前面提到的那一宗派中的大宠臣或朝廷贵妇推荐,从这一职业中挑选出来的最有学问、最聪明的律师时(我和我朋友的案子就碰到了这种情况),错的一方就更有机会获胜了。这帮人因为一辈子都对公正和公道持有强烈的偏见,所以极需搞偏袒、两面派和压制的手段;另外,由于年老体弱脾气坏,到头来变得又懒又随便,几乎完全无力胜任与他这一职业的责任要求相符合的任何工作。如此教养、如此素质的人所作出的裁决,我们完全可以想到是有利于错误的一方;这也并不奇怪,那些能把高谈阔论、吵吵嚷嚷就当是论理说道的人(只要说得慷慨激昂,洋洋洒洒),可以推断出谁在那儿使劲地辨护,谁就是论争的胜方。

这些人还有这样一条准则:无论他们以前做过的什么事,再做的话都可以算是合法的,因此,他们特别注意将以前所作的每一次裁决都记录在案,即便是那些由于他们无知或腐化而作出的与普通公理原则相背的裁决也统统记录下来,他们管这些叫“判例”,拿出来当权威的典据,凭借这些东西企图使他们最最偏私的意见公正合理化,可他们的运气偏巧又那么好,所作出的裁决都是称心如意的。

在辨护时,他们避而不谈案件的本质,而是大着嗓门,言辞激烈,啰啰嗦嗦地大谈特谈与案件毫不相干的其他所有情况。就以上面提到的案子为例,他们根本不想知道我的对手有什么理由或权利要占有我那头母牛,却只是问那母牛是红色还是黑色,牛角是长还是短,我放牧的那块地是圆还是方,是在家挤奶还是在户外挤奶,那牛容易得什么病,等等等。问完之后,他们就去查以前的判例,这案子则一拖再拖,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后也弄不出个结果来。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帮人有自己的行话,外人是无法理解的,他们所有的法律条文就都用这样的术语撰写,他们还特别注意对法律进行增订。依靠这些东西,他们把真和假、对和错的实质差不多全都搞混了。所以他们也许要花上三十年的时间来裁决,经六代祖传留到我手上的一块地,到底是属于我还是属于三百英里外的那个外乡人。

他们审判叛国罪犯的方法却简单得多,这倒是很值得称道的。法官先要了解一下有权人的意见,然后就很容易地判处罪犯是绞死还是赦免,同时却还可以说他是严格遵守了所有规定的法律形式。

说到这里,我的主人接过去说,照我描述的情形来看,像这些律师这样具有如此巨大才能的人,你们却不鼓励他们去教导别人,传授智慧和知识,实在是可惜了。听它这话,我回答说,律师们所有的心思和时间都用在处理和研究本职工作上了,其他任何事都关心不上,所以除了他们自己的本行,其他各方面他们大多是又无知又愚蠢,从一般的交谈中,还真很难找得出别的行业中有什么人比他们更卑鄙。大家也都认为他们是一切知识和学问的公开的敌人,无论跟他们谈哪一门学问在,他们都会像在本行业务中的表现那样,违反人类的普遍理性。

第四卷第六章

再谈女王统治下的英国——欧洲宫廷中一位首相大臣的性格。

我的主人还是完全不能明白这一帮律师为什么仅仅为了迫害自己的同类而不厌其烦地组织这么一个不义的组织?他们究竟有什么目的呢?它也搞不明白我说他们干这事是受人之雇究竟又是怎么回事。于是我又只好不厌其烦向它说明钱的作用。解释钱是由哪些材料制成的,各种不同金属的价值如何。我对它说,当一只“野胡”储有大量这样的贵重物质时,它想买什么就都能买到,比如最好的衣服,最华丽的房屋以及大片的土地,最昂贵的肉食和酒类,还可以挑选到最漂亮的女人。所以,既然金钱一项就能建立这种种功劳,我们的“野胡”就认为,不论是用钱还是储蓄,钱总是越多越好,永远也不会有满足的时候,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天性就是这样,不是挥霍浪费就是贪得无厌。富人享受着穷人的劳动成果,而穷人和富人在数量上的比例是一千比一。我们的大多数人民被迫过悲惨的日子,为了一点点报酬每天都得辛苦劳作,为的是能让少数人过富裕的生活。我在这些问题以及许多别的类似的细节上谈了很多,可主人阁下还要往下问,因为它是这样推想的:地球上出产的东西,所有动物都有权享受一份,尤其是主宰其他动物的统治者更有享受的权利。因此它要我告诉它,那些昂贵的肉食到底是些什么肉?我们怎么偏偏就吃不到?我于是就把能想得到的各种肉类一一列举出来,同时还列举了各种不同的烹调的方法;如果不是派船只航海到世界各地去采办酒类、调料以及数不清的其他食品,这一切是办不到的。我对他讲,给我们的一只境况较好的雌“野胡”做一顿早餐或者弄一只盛早餐的杯子,至少得绕地球转三圈才能办到。它说,一个国家连自己居民的饭都供不起,肯定是个悲惨的国家。但更使它感到奇怪的是,在像我描述的这么大片的土地上怎么竟然完全没有淡水,人们必须到海外去弄饮料?我回答说,英国(那是我亲爱的出生地)生产的粮食据估算是那里居民消费需求的三倍;从谷物和某种树木的果实中提取或榨取的液体可制成极好的饮料,它们和每一样别的日常用品一样,也都是居民消费需求的三倍。但是,为了满足男人的奢侈无度和女人的虚荣,我们都把绝大部分的必需品送到国外去,而由此换回疾病、愚蠢、罪恶的材料供自己消费。于是我们大多数人民就没有生存的依靠,只好靠讨饭、抢劫、偷窃、欺骗、拉皮条、作伪证、谄媚、教唆、伪造、赌博、说谎、奉承、威吓、搞选举、滥作文、星象占卜、放毒、卖淫、侈谈、诽谤、想入非非以及各种相似的事来糊口过日子。这其中的每一个名词我都费了不少劲来解释,最后它终于明白了。

我又说,我们从国外进口酒类倒并不是因为我们缺少淡水或其他饮料,而是因为酒是一种喝了可以使人麻木而让人高兴的液体;它可以消遣我们所有的忧愁,在脑海中唤起狂野奔放的想象,增加希望,驱除恐惧,使每一点理智暂时都失去效用,四肢不能运动,直到我们昏睡过去。可是我们必须承认,一觉醒来总是精神萎靡,而总喝这种流体只会给我们带来种种疾病,使我们的生命痛苦而短暂。

然而除了所有这一切之外,我们的大多数人民还得靠向富人提供日常必需品或者互相之间提供这些东西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比如我在家的时候,身上穿得像模像样,那一身衣服就是一百名工匠的手艺;我的房子和房子里的家具也同样需要这么多人来制造,而把我的妻子打扮一下,则需要五百名工匠付出劳动。

接下来我又跟他谈到另一类人,他们是靠侍候病人来维持生活的,我在前面也曾有几次跟主人说过,我船上有许多水手就是因生病才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