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哥等堂妹说完后委婉的表达了支持堂妹的意见,“你是艺人,你可以找律师负责这些事,但对普通人而言,走法律程序耗时耗力,尤其费钱,想要让他们愿意去打这种官司,就得让他们知道,这对他们是有好处的,不然可能都想着忍忍就过去了,何必非得闹到法院。”
李咏知左右看看,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又说不出来还是闭上了。罗英石则是示意录制继续。
录制以填写赔偿金额的页面跳转到下一个,请注意,这里还在起诉网络平台,要选择可接受和解的选项。起诉提交后,平台方会有调解员来联系当事人,希望能与当事人和解。
此时代表运营商的调解员就得提供账号持有者的信息作为和解的交换筹码,如果这个时候已经拿到了造谣者的个人信息那就可以进行下一步起诉本人。如果对方只是用手机注册账号,那还要多一步,让调解员跟运营商沟通,继而拿到造谣者身份信息,这一步如果有磕绊就把运营商一起告了,这样就没问题了。
等信息拿到了,上面的流程就重新开始,此时被告的页面填写的就是造谣者的身份信息。一般的小案子是可以不请律师的,或者去申请公益律师也没问题,证据链充足的情况下自己去法庭都行,当事人不懂法律没关系,法官懂,只要带着证据去开庭就行。
视频里连起诉状的填写都详细指导了,别怕困难,这个很简单。
原告资料填写不用解释,诉讼请求的填写中,一定要写清楚要求被告承担案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公证的费用或者请律师的费用,这笔钱一定要对方付。还得写明,在要求名誉损害的赔偿金之外,对方还得出具书面的公开道歉信,如果对方再犯,这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出现第二次纠纷,惩罚力度会大大增加。
在事实与理由的那一栏填写的就是案件发生的过程,时间、平台、具体发生了什么,对原告造成了什么恶劣影响,都要说清楚。
最后就是添加材料,这里要上传证据的电子版,比如公证处的提供的电子版。
录制视频的男声特地跟有幸看到这条视频的观众们说明,不需要在上述材料里提供任何自证清白的证据,那不是原告需要提供的。造谣者既然造谣了,他就得提供他没有造谣的证据,千万注意不要陷入自证的陷阱。
原告是受害者,受害者如果需要自证清白,那法律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吃了几碗粉怎么证明?真要剖腹取粉?那死得也太冤枉了,别干冤大头的事。
让对方在法庭上提交证据,原告无需这么做。
以上,所有流程都走完了,最后就是选是否接受和解,跳过这一步,等开庭就行。
哪怕是有经验的罗英石也在听完后发出疑问,“就这么简单?”
李咏知在边上连连点头,“超简单啊,一切都能在网上弄,家门都不用出。”
法律工作者姜堂哥表示确实不复杂,只不过,“普通的民事纠纷其实耗费的都是时间,按照常规流程,起诉后立案要等七天,跟网络平台沟通可能长达一到三个月,同运营商协调用户资料也需要这么长时间。等被告的信息都拿到了,所有流程要再来一遍,起诉等七天,开庭一个月,可能要打两次,不过一般也就两次,小案子不会拖的,前前后后说不定要折腾半年。”
“半年也行啊,不就是等么。”艺人表示她愿意等。
负责录视频的摄像是个普通上班族,他就有点纠结了,“半年那么久,谁耗得起,还得上班呢,不能总请假吧。”
国家公务员不赞同,“法律既然是武器,当我们拿起武器保护自己总要先锻炼出拿起武器的力量。何况,现在都发达了,一切都能在网络上弄好,也不用各个部门跑,顶多是两次开庭需要跑,但这些钱都可以由被告承担,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呢,怎么都不亏的。”
姜素衣也是这个想法,“都已经被人先捅过一刀了,与其心不安情不愿的压下这口气憋得自己内伤,还不如提刀去捅死他,半年如果都等不了还怎么反击,总不能等着天降英雄来为自己撑腰?这又不是拍电视剧,就得自己上。”
拍摄好的视频传上了网,账号是新注册的,发布的视频也没什么爆点,观看的人着实不多。但拍视频的幕后英雄们只要看到有一个人留言就很满意了,点在数能破十就值得大家喝一杯。
这其实是一条有风险的视频,对比姜素衣十二小时内就能甩出诉状而言,普通人要等几个月甚至半年,自然会让人怀疑,姜素衣是不是走了什么特殊通道利用了特权。
可罗英石问姜素衣愿不愿意帮帮那些不懂得要怎么反抗的人时,姜素衣还是直接点头,理由?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