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五,张佳木早早把公务给处理完,快到晌午的时候,他换了衣服:长衫葛袍,头戴暖帽,棉鞋束带,看起来就和一个普通的官宦人家的小舍人无甚区别,唯一显出身份的,就是腰带上的金牌和玉牌。
于谦请客,当然要极为慎重的对待。年关将至,腊八粥都喝了多少天了,再过几天,衙门就算不封印也没有人理事了,一年到头,也是过年时可以轻松几天,整个京城的气氛都已经变了,有一种让人打心底里舒服的慵懒味道。
农业社会有很多不便之处,但这浓浓的年味儿,倒还真的叫张佳木打心眼里喜欢。
临行之际,交待任怨和刘勇守家,其余的各小旗照旧办事,越是快到年节了,街面上越不能出事。
算算时辰差不多了,他翻身上马,庄小六和曹翼两人跑过来,一左一右站定了,算是以军余的身份干了长随。
再有两个坊管队中挑出来的精干伶俐的少年出来,一人手里一根棍子竖立了站在马前做为引导。
这规矩是四品以下官骑马时所用,叫做“马棍”,算是一种小官的仪仗。
两棍在前,两个军余一左一右,张佳木骑马居中,虽然一身便服,但行走于坊中,一路上行人规避让道,张佳木想,大约明太祖所说的复汉官之威仪,就是从这些一点一滴的小处显现出来的吧。
于谦住在东城的西裱胡同,路程不近,京师里人烟稠密,足足走了大半个时辰才到胡同口处。
到这儿,张佳木就下了马,庄小六笑道:“于少保府还在里头哪,大人早早就下来,且得走一阵子。”
“不妨事,”张佳木道:“胡同里头骑马也挺难受,走几步累不着我。”
他倒不是谨慎到这种地步,只是觉得于谦邀客,总得有一些贵客同来,如果在胡同里遇到了,自己只是一个从六品小官,遇到大员还得下马引避,上下下下的自讨没趣,不如早点下来,安步当车,自在从容,也省得受窝囊气。
果然,他一下马没走几步,就又遇着一个骑马过来的官人。四十来岁的红脸大汉,一脸胡须长的如茅草般茂盛,身形挺拔腰间佩剑,一看便知道是一个威猛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