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敌人心中,就是一堆活动着的铠甲和兵器。
现在的情形,好歹是和当年完全不同了。
“两位标统好!”
正在两人观察的时候,有个青年军官骑马赶了过来,因为这个军官和随员都是平虏军的军服,所以张全斌和曹庆的卫士也没有上前阻止,等这个青年军官赶到近前,跳下马来,啪一下打在自己左胸,然后握拳直出,敬了一个漂亮的军礼之后,才笑嘻嘻的向着两个标统问好。
“白文路,是你小子?”
曹庆眼前一亮,上前一步,重重打在这个青年军官的前胸,打的对方一个后退,然后在脸庞上露出一抹苦笑来。
“曹标统,现在职下只是一个队官,只能任你老欺凌了。”
被打的青年军官是一颗银星,比曹庆和张全斌差了两颗星,应该是一个副营官兼队官的职份,按明军的制度,应该是一个守备千总。
显而易见,这是一个讲究衣着风度的人,深红色的军服洗涮的十分干净,胸前的勋标都摆放的恰到好处,和铜纽扣一起擦的闪闪发亮。
袖口上的火炮标志就是很明显的炮营军官的标识,藏青色的马裤浆洗的干净而挺直,最引人注意的,就是脚上黑可鉴人的黑色长皮靴。
“你小子,敢损老子?”听着对方的话,曹庆眼一瞪,喝道:“咱们不论官职,只说酒量,你小子是个个儿么?”
“嘿嘿,不是。”
曹庆为营官的时候,这个白文路是他麾下的队官,是南京的京营出身,南京人的脾气大而化之,十分豁达,正好也对曹庆这个燕京人的脾气,两个人相处十分相得。
后来白文路奉命调到炮营,此时再和曹庆相逢时,对方却已经升到标统了。
这一下相差甚远,这小子有点酸溜溜的,也就不足为怪了。
“没有太子殿下恩准,你曹庆敢喝酒?”
白文路服了软,张全斌却不放过曹庆,板着脸道:“你喝一口试试?大敌当前,殿下倚重之深,你小子敢喝酒?”
饶是曹庆爆竹一样的脾气,此时也是没了辙,只冷着脸道:“听太子殿下的,给他老人家服软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天津途中,我被人刺下马来,是殿下一折身就把我给拎了上来,转身又丢给别人去了……要不是殿下,我不知道在哪里化成枯骨了。”
张全斌冷然道:“这话你可说了一百遍了。”
“就是,连我都耳朵里听出茧子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