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浩从没想过做一个草头王,他的伟大理想是……做一名合格的宋朝公务员。
宋朝公务员,古往今来,福利最好、待遇第一,那是公务员的人间天堂啊。他只想为李光岑的族人解决生存问题,安置好这数万北汉百姓,回到霸州去了结自己那段恩怨,然后扶了杨氏和冬儿婆媳俩的棺撑异地为官,开始自己新的生活。人活着,就得往前看不是?
但是他忘了其实他是掌握着一支庞大武装的,只不过这支武装瞪不在明处,也不在芦河岭内,而是在西北草原上,那就是党项七氏。他还掌握着一支强大的隐性力量,那就是李光岑对夏州的合法继承权。
再凶猛的狼,一旦聚集成群,也心须需要一匹狼王来统御。党项七氏若是不想变成一盘散沙,就需要一个各部族都能接受的大头人。
夏州拓拔氏数百年经营,即便党项七氏因为另辟蹊径,通过芦河岭壮大了实力,也不是他们轻易可以取代的。可是即便夏州李光睿不能见容于党项七氏,要想争取拓拔氏贵族们倒戈,要拓拔族大人们以牺牲李光睿一族来换取党项八氏的和解,最终要被捧上位的,还得是拓拔氏的人,这个既能为拓拔氏所接受,又能为党项七氏所接受的人,唯有李光岑。
而他杨浩是李光岑唯一的继承人,草原上看重实力、看重衣钵,并不看重血缘。义子,同样是他们所承认的合法继承人。这一点,是现在的杨浩万万没有想到的。
其实,杨浩并没有忘记党项七氏这股力量,他只是没有想到接受了李光岑义子的身份,与党项八氏的关系就此从此夹缠不清而已。
等到苏咯知会了其他各族族长,他们还要一同赶来晋见李光岑,歃血为盟,向他们最敬畏的白石大神起誓,效忠李光岑这位共主。杨浩已经严嘱苏咯,李光岑在此的消息绝不能张扬开去,只能限于党项七氏一些重要头面人物才能知道。
在他看来,通过李光岑这个特殊身份的制约,可以在目前约束七部,换芦河岭之安全。而以后,党项七氏的经济命脉操控在芦河岭方面,也很容易控制他们,只要夏州李光睿这头大老虎一日尚在,就不必担心党项七氏会反噬。
杨浩不会忘记,正是大宋削藩,促使一直实为其王而名非王的夏州终于扯起“大夏国”的旗帜与大宋分庭抗礼,形成了西有大夏,北有契丹,与中原鼎足而立的政治格局,大大消耗了中原的实力。
如今西夏还没有建立,党项七氏与夏州李氏的内耗,必然消磨他们彼此的力量,说不定这一点变化会为大宋创造条件,来日大宋就可以兵不血刃地削藩成功拿下西夏?
汉人,鲜卑人,契丹人,都是黄帝后裔,只不过千百年来因为地域的隔离,形成了不同的文化族群。到了他那个年代,基本上各个民族已再度形成融合,许多民族的区别仅剩下身丨份证上的一个标识而已。
从合到分,又从分到合,一个循环,整整五千年。他也不知道那个时代的“他”实际血缘上与已经湮灭于历史、融合于华夏的哪一族更近一此。但是他认为所谓汉族,并不仅仅是一种血缘,种文化,一种华夏文化、汉族文化。在他看来,骨子里已被这种文化浸淫的人,不是汉族也是汉人,反之亦然。而他,就是从小受到汉文化熏陶长大的人,他就是从头到脚完完全全的汉人。
而且,他到了这个时代之后,所接触亲近的人,都是大宋的子民。
所以尽管宋、西夏、契丹这些区别,站在未来角度回望,只的一个符号,从感情上,他也是站到大宋的一边,把自己看成一个大宋子民的。如果自己这点心,能给未来的大夏国添点乱,能给大宋减少一些麻烦,他是乐见其成的。
这些深层次的考虑,他是不可能告诉李光岑的。李光岑只看其安排,只道他还想为自己这个义父报仇雪恨,难免心生感慨。眼见李光岑已下册坡,杨浩一拨马,也向山坡下驰去。
“少主!”木恩等人坐在马上,抚胸向他施礼。
杨浩微一频,吩咐道:“嗯,走吧。回去却须注意,不可当众如此称呼,神态举止亦不可露出马脚。”
木恩等人立即恭声应是。杨浩与李光岑并辔当先驰去,众武士立即鱼贯随后,旋风一般卷向远方。
木恩这些人不知道自幼是受了一种什么理念熏陶洗脑,才养成如今这样的意识,李光奉指定了杨浩是少族长,他们就能立即无条件地接受这种安排,并且从骨子里对杨浩产生无比的敬畏和服从。
杨浩这个少主人是被赶鸭子上架的,他心里一直有些不情不愿,那种被人挟迫的感觉,就像,让人非常的不舒服。可是看着这些杀人不眨眼的草原豪杰向他躬腰施礼,恭敬有加的样子,杨浩也不觉有些飘飘然。
有人怎么说来着?对了,如果你不能抗拒,那就闭上眼睛享受被的快感吧。嗯,这种被的感觉,有时还真的蛮舒服的,呵呵””,※※※※※※※※※※※※※※※※※※※※※※※※※折子渝负着双手,轻轻俏俏地漫步在芦河岭上,在她身后,是鱼肚状的山谷,两侧是连绵的山脉,山前左侧是一条泛着银白色的大河,掩映在两侧白茫茫的芦花里,风动芦花飘,远远望去,叫人分不清哪一片是河,哪一片是花。
身旁是一棵野粟子树,这棵粟子树也不知道长了多少年,合抱粗的大树,树干虬结如同一条条蟒蛇缠绕在那儿。山谷里一下子来了那么多百姓,闲来无事,树上的粟子已经快被人打光了,只剩下最高处,还有一颗颗硕大的果树悬挂在枝上,沉甸甸地随着风轻轻摇晃。
折子渝站在树下,一只手搭在树干上,眺目远望,草浪连绵,却不见骏马奔来,姑娘的芳心不禁有些焦急起来。
一旁,壁宿痴痴地看着她搭在树干上的那只手,纤手肤色如上好美玉,娇嫩又如水葱,斑珊的阳光透过树叶照在那手上,白暂润泽,仿佛光滑的象牙上透出粉酥酥的红润血色。
壁宿绰号“浑身手”,做为一个神偷,他的手保养得比女人还细腻,可他还从未见过一个女子的手掌可以美到这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