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通公司的股权问题并不复杂,孙浩晟出资七十万,占据百分之三十点四的股权,老钱出资五十万,占据百分之二十一点七的股份,老吴同样出资五十万,占据百分之二十一点七,老李和老赵各出资三十万,各占据百分之十三。
五位股东加起来一共二百三十万的本金,股权总数为百分之九十九点八,余下的百分之二的股份,是几人前期就说好的,这百分之零点二的股份分红,将用于为优秀员工发放福利,这一点所有人都没有任何的意见。
而孙浩晟是几人当中占据股份最多的,是第一大股东,所以在公司里占据着绝对的主动权,虽然老钱和老李的股份加起来要超过孙浩晟,但是老吴和老赵两人却是跟孙浩晟站在一起的。
而如果老钱和老李两人出售股份给盛宣怀,那么也就意味着盛宣怀将拥有百分之三十四的股份,将取代孙浩晟成为运通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而第一大股东是有注资权的,在第一大股东提出注资的时候,如果能够获取百分之五十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意,那么其他股东就必须按比例进行注资,否则将自动稀释其拥有的股份。
也就是说,孙浩晟加上老吴两个人只要加在一起要求注资,那么其他人就必须要跟着注资。而一旦盛宣怀成为第一大股东,除非所有人都否定注资,但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否定了就意味着公司将继续陷入瓶颈,引入新股东将没有任何的意义。
但是盛宣怀可是财大气粗的人,如果他直接要求注资二百三十万或者四百六十万该怎么办?那时候他们的股份将会被稀释的可怜到少,而盛宣怀则会相应的成为控股股东,等于运通公司将改名换姓,成为盛宣怀的控股企业。
这是一套完整的公司企业股权运行机制,严格的划分规定,也从而避免了大量扯皮现象的发生,但是同样的,如果有人动了坏心思的话,一旦他们取得优势,对于其他的股东也将是严重的打击。
如果可以的话,孙浩晟宁可自己出资收购两人之中其中一人的股份,但是很显然,在盛宣怀的高价诱惑下,孙浩晟根本出不起这样的价格,四百万的百分之十三,是五十二万,如果在连带上三十万的贷款,等于孙浩晟除非是一次性拿出来八十二万,才能够确保自己的优势,并且将盛宣怀的股份压缩至百分之二十一点七。
这种勾心斗角的事情,让孙浩晟觉得很是心累,他宁可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公司的运营当中,也不愿去干这种费力而不讨好的事情。
可是他却没有任何的办法,孙浩晟有些无奈的看了眼老钱和老李二人,他们两个这个时候的撤资,显然是打了孙浩晟一个措手不及,八十二万,孙浩晟宁可拿出八十二万来注资公司,也不会去购买老李手中的百分之十三的股份。
既然你不仁,那就别怪我不义了。孙浩晟在心中暗暗的发狠道,旋即叹了口气,开口说道:“我要求注资二百三十万,将公司注册资金扩充一倍,按照股权比例,我应当拿出六十九点九二万,老钱和老吴应当拿出四十九点九一万,老赵和老李应当拿出二十九点九万。多出百分之二的钱,由我个人拿出来,股权扩增为百分之零点四作为员工的分红奖励专用股。”
听着孙浩晟的提议,老钱和老李两人脸色猛然一变,这是要撕破脸面了啊,废话,他们要是能够拿出那么多钱,还用得着去卖股份吗?孙浩晟这是要将他们往死里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