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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句话本就是轻松气氛用的,不过格伦更想把自己埋起来了。他大概就有埃德加说的那个本事,他一贯很有自知之明。不过嘴上他当然不会承认,所以只附和道:“说得没错。”

好在这段路的确不长。两人保持着一前一后的状态,回到了中庭的草地上。孩子们看见他们两人一起出现,都显得很高兴,又围了上来。这件事平时不会发生。因为修道院在山腰,平时人迹罕至,所以偶尔那么一次像是聚会的时光让他们非常高兴;修女们平日里也要求他们安静,所以这个难得的机会,大家都比平时笑得多说得多。

埃德加不怎么会哄孩子,这也是他刚才宁愿去找格伦的原因之一。但是他惊奇地发现,格伦竟然是个中好手。对于试图扑到他怀里的孩子,格伦来者不拒,而且都能叫出名字,并且询问最近的功课做得怎么样之类的问题。从身体到娱乐,他几乎什么方面都能说几句,然后让孩子们搂着他脖子亲两口或者是把孩子们逗得哈哈大笑。

埃德加现在也知道,为什么孩子们直接称呼格伦名字了——格伦之前给他们自我介绍的时候就说了这么一个名字,并且拒绝被称呼为“先生”。所以,这些孩子只知道他给修道院提供一些支持,并不知道他姓什么、又曾经做过什么。他带动气氛十分卖力,不过一小会儿,场上立刻活络起来。

这种喜爱和笑容发自内心,坐在边上的埃德加也感觉到了那种愉快的气息。他坐在自己的那张小木椅上,看到的是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和晴空绿树,听到的是成片的欢声笑语和风吹过林子、溪水在远方潺潺流过的声音,这才意识到,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午饭很快就被端上来了。虽然比较简单,不过分量足够,口味有点乡土气息——得了吧,没有人在这种时候真的在意这个。玉米汤先上,一众孩子纷纷肯定了格伦的手艺。格伦对此十分得意,可其实他就是放了一点玉米和奶酪而已。

埃德加知道这点,在心中把这个格伦和之前闯进议长办公室的格伦做了一个比较,觉得这真是判若两人。为了家族能毫不犹豫豁出去的人,以及现在能为自己用了一点小手段得到的赞誉沾沾自喜的人……

埃德加偏过头去看河岸那边。格伦大概的确有哪里不好,但就从他现在知道的情况来说,格伦无疑是他回伯明翰以后遇到的活得最真实的人。真的对,比如对孤儿伸出援手;真的错,比如在舞会和洽谈中的虚以委蛇;以及现在,很容易就能满足的微小幸福。

如果格伦知道他这么想,肯定会惊愕得笑出声来。他最开始只是有些不忍而已,后来发现,和孩子们呆一起的时候,没有人会用太复杂的目光看他;他也可以放下心防,不用担心自己一句话就被别人揣摩出什么多余的意思。在这里呆一天可以让他感觉轻松,所以他喜欢来这里;而时间多了,也就和孩子们相处得更融洽了。真要说起来,这事情的最终原因还是战争;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现在肯定还在哪处温柔乡里做他声名狼藉的威尔斯小少爷呢。

不管事实怎么样,至少这顿饭表面上宾主尽欢。埃德加吃过饭,稍稍坐了一会儿才离开,格伦则带着依依不舍的孩子们和他说再见。这花了一些功夫,不过还是成功了。

就在埃德加准备上车的时候,就听见有个孩子的声音问:“今天大家都好高兴!格伦,下次你和子爵阁下还会一起来吗?”

埃德加的动作慢了一拍,他有点想知道对方的回答。然后他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说:“这可就太贪心了噢!子爵阁下事情那么多。”

“噢……”那孩子不甘愿地应了一声,然后又说:“那你的意思是,你还会经常来?这也算是贪心吗?”

埃德加慢下来的一拍就只能听到这里了。他坐上了汽车后座,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格伦蹲在孩子群里,半张侧脸带着温柔的笑容,很明显正在哄他们。然后车拐了一个弯,人影看不见了。

格伦总算能哄着一群孩子回去了。他站起身,看了看已经恢复平静的路口,心里松了一口气。那种明知道一个东西无法得到、它却一直在你眼皮子底下晃的感觉可真糟心。刚才那句话是回答别人,也是劝说自己。不过现在好了,以后保持那种点头之交的距离就好。他这么想的时候,也阻止了自己去思考那种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遗憾。总会有更对他胃口的人出现的,他们也会更合适,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在接下来的大半年里,这件事看起来实现得很好。因为美国那头有了些消息,格伦经常要在伯明翰和伦敦之间奔波,实在没时间也没力气当伯明翰的钻石单身汉的一个随身摄像头。而大概身上有着商人天生的敏锐本能,反正等到天气再一次冷下来的时候,他已经拉到了不少国外资金赞助,几条电话生产线,还有制造船舶的新技术。这些事情都很重要,忙到他根本没空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