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西蒙海耶便将莫辛纳甘步枪挎回肩上,却从靴帮里拔出了两把匕首。
作为一名资深猎户,西蒙海耶比谁都更清楚,在光线非常之差的密林之中,对付狼群匕首要比步枪更加的管用,因为步枪打完一发之后,还需要拉拴退壳再推弹上膛,如果遭遇的是一群狼,仅只这片刻耽搁就足可以要了你的命!
匕首则不然,匕首可以连续不断的进行撩刺。
然后一扭头,却看到弗里德曼等几个芬军狙击手正在仓皇不迭的推弹上膛,西蒙海耶便立刻怒道:“蠢货,你们是想要害死自己的战友吗?”
狼群的进攻,可是跟人类军队的进攻截然不同的。
狼群一旦发起进攻,立刻就是一场近距离的混战,在这样的混战之中开枪,很容易误伤到自己人,先不说跳弹的威胁,子弹在打穿狼的身体之后仍旧还有巨大的动能,仍可以对别的目标构成威胁,何况现在是在夜间,这就更加危险。
“用刀!”西蒙海耶怒道,“全都用刀,不要用枪!”
弗里德曼等几名芬军狙击手如梦方醒,赶紧将步枪挎回肩上,又擎出匕首。
而这个时候,狼群的进攻已经开始了,庆幸的是,在他们前方还有别的芬军小分队,这些芬军小分队首先遭到了攻击,不幸的是,这些芬军小分队就没有西蒙海耶这样的老手,并没有临时换匕首,而是直接用枪进行反击。
一霎那之间,野兽撕咬声、人类的惨叫声、咒骂声以及枪声,就响成一片。
不过受到时间的推移,枪声越来越稀,人类的惨叫声却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凄厉,西蒙海耶他们很容易就能从脑子里想象出这样一副画面:一个接一个的芬兰兵被扑倒在地,然后被一群野狼撕扯成碎块,血流淌满一地,惨不忍睹!
……
真实的杀戮场面比想象中更加的血腥。
距离西蒙海耶他们还不到一百米开外,一个十六人的芬军小分队已经陷入狼群包围。
由于夜色以及密林的掩护,直到狼群逼近到十米之内,芬军小分队才发现,芬军小分队仓皇间开枪射击,却没能对蜂拥而至的狼群造成太大杀伤,仅仅损失了几头狼,狼群就已经冲撞进了芬军小分队中间,遂即展开撕咬。
一个芬兰兵刚要推弹上膛,一头体型健硕的青狼便已经猛扑过来。
芬兰兵躲闪不及,一下就被那头青狼扑倒在地,下一刻,那头青狼便张开大嘴猛的咬下来,芬兰兵慌乱之间,右手食指下意识的扣下扳机,只听叭的一声,射出的子弹却没能打中身上的青狼,反而将几米外的另外一个芬兰兵摞倒。
下一个霎那,青狼的血盘大嘴便已经恶狠狠的咬了下来,再使劲的一撕扯,便从那个芬兰兵的脖子上撕下一大块血肉,芬兰兵吃疼之下立刻惨烈的哀嚎起来,不过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那芬兰兵还是拼尽全力,一脚将身上的青狼蹬飞出去。
但是不等芬兰兵翻身爬起,五头青狼便同时猛扑了过来。
这些畜牲居然还懂得分工,其中四头青狼分别咬住芬兰兵的四肢,使得那个芬兰兵动弹不得,最后一头青狼借机欺近芬兰兵面前,照着他的咽喉一口咬下来,这一下,准确的咬断了芬兰兵的喉管,芬兰兵双腿踢腾了两下,便再也没有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