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页

——与昨天别无二致的长相、别无二致的身材。

说“昨天”,都不算准确,对她来说,时间只过了不到一小时。

他们的时间流速是不同的。

兰戎九岁时,花知婉二十五;兰戎十四岁时,花知婉二十五;如今的兰戎已经二十四,花知婉照样二十五。

兰戎是书里的人,而花知婉是作者。

写完一本书,按照她的惯例,通常只需要日更三个月。就算现在是在异世界边玩边写,写完他的一生,她最长也花不过一年的时间……

——如果,她对于兰戎来说,一直都不会变老。那他会不会认不出她了?

花知婉情不自禁地想到这个问题。

“唉,姑娘啊,我们快打烊了……您需要些什么呢?”

店老板着急要快点关门,不得不出声提醒了一下这位刚刚进门的顾客。

“啊!不好意思!”收回落到铜镜上的目光,花知婉掏出钱袋里的碎银加上买包子找回的铜板,道:“麻烦您了,帮我包一些甜味的果脯!”

然后,除了满当当的一袋包子外,她又收获了满当当的一袋果脯。

之前兰戎在天下第一肉点了桂花小豆粥,吃得挺开心的,说明他喜欢甜味。那么,买这个给他,他也会吃得很开心吧!

花知婉一面在心里笑自己买得太多、提起来重得要死,一面一颗果脯都不舍得丢。

等待夜幕降临并不是一件难事,死宅只要有电脑,再多的时间都会过得跟流水一样快。

找到一户大门紧闭的人家,花知婉文文静静地往门前的石头台阶上一坐。想来很久没有看一下自己的写作后台了,她登陆了网站,准备看一看读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