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检查后,才知道这只狗居然是只博美犬,医生说它除了一点皮肤病,眼睛也发炎了,用药四周就差不多能痊愈,对人没有啥影响。
边煜也同意把它留下来了。
边煜说还要带它去宠物店彻底清洗一下,不然不让他进家门,也不让童厘摸它。
顺带买了狗窝,狗粮。
边煜:“你想叫它什么?”
童厘:“名字的话,叫小六吧。”
边煜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简单:“为什么?”
童厘:“我以前看过的一个电视,里面有一只很厉害的狗叫小七,我就想叫他小六,不过看你,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
边煜:“那就叫小六好了。”
童厘:“嗯。”
小六有了名字,有了家,眼睛瞪得特别大,在路灯下疾驰的车子,它看着两个主人,瞳孔倒映着它的家。
边总也是神奇,他独居后家里基本没来过除他以外的任何活物,这才没过多久,却来了两个。
这下倒是热闹了,童厘还得多照顾一个。
回到家的边煜在童厘蹲下来喂狗的时候才发现,童厘的脖子那有一个变形的红包。
边煜比谁都清楚那个东西,这是烟头烫伤的迹象,而且刚烫没多久:“这怎么弄的?”
童厘依稀记得,自己在冲到边煜身边的时候,脖子那一阵剧痛,也许就是有人扔的烟头。
边煜当然清楚这是什么时候弄的。
他主动去取了碘伏,药水,然后蹲在他身后,小心翼翼的帮他处理那个已经被遗忘的小伤。
只是被烫了一下,边煜不提肯定就没感觉了,但是他现在温柔的触碰,却让这个伤开了花,开出今晚的回忆,开出以后的积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