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现代,已经不太多类似世袭的职业。尤其家长已经开始察觉到知识就是力量,总倾向于送孩子去读书,那么去过大城市,享受过城市便利的孩子,很少有人选择回到深山老林里。
安德烈作为一个看林人的儿子,从小就学会了如何用枪,以及侦查追踪各种痕迹。无论那是危险的棕熊,容易破坏森林生态的野兔,还是同为人类的盗猎者。除此之外,还要活学活用周围的一切,对于植物跟动物的相关知识,野外求生方法,辨别方向的方法等等。
除此之外,老练的看林人会传授一些自己的发现跟独有的知识给自己的后代,仅仅是为了后代在这个森林环境之中生活,这些知识也极为重要。
好比不要招惹带崽的动物,哪怕是一只看起来可爱的松鼠,也能咬断你的手指头。
又或者,树上的痕迹高度证明这是刚刚冬眠出动的棕熊,最好离开它最近的活动范围。
不要与自然为敌——它们以现在的样子安宁存在,自然有它的道理。试图改变,总会要承受一些代价。
就好比人人都称赞水坝的美妙,很少有人提到,改变了河流的走向与水流,对沿岸的人们造成怎样的后果影响,多少近河流的村子或者被突然改道的河流淹没,或者因逐渐干枯的支流衰落,还有大坝本身造成的压力,甚至对附近地址版块产生严重影响等等,更别提那些所谓‘没有污染的发电’只是自欺欺人而已,光冷却发电机的水就不会毫无污染。居民毫无戒心的饮下这类水,会在几代之后才显现后果。
也许,别的地方的看林人,只是当这作为一种工作,给钱就干。谈不上多专业,反正比一般人外行强。如果有别的选择,会理所当然选更好的职业。
但是安德烈的父亲,就是那种类似绝种的恐龙,这个世纪绝对不该再存在,类似暗黑精灵小说里才出现的,更为崇尚自然,将森林当做一种生活方式,lifestyle,不是那种沉重含义,而是更新颖时髦的那种,说‘生活情趣’更类似的意思。
老汉姆——连名字都普通到毫无槽点,就是这样一个看林人。
他用丛林教育来养育自己的孩子,身为他儿子的安德烈哪怕未来未必成为看林人,也已经是一个比一般看林人更合格的看林人。
……如果你希望去想象,可能想成德鲁伊的感觉更合适。不是跟动物做朋友,而是遵从森林法则,协调自然与动物,从中取得自己生存方式的,那一类极为原始的生活方式。
听到这里,茜瑶怀疑,可能老汉姆是个土著。
很多人以为土著都是头上戴着羽毛,啊啦啦怪叫的土人。其实不是,土著的意思,是原本就常年生活在那个地方的当地人。老汉姆的祖先可能就是生活在丛林之中的当地人,一直这样生活了许久,一代代将他们的经验跟生活理念传递了下来,到了老汉姆这一代,也许已经不记得自己的祖先,但却记得这些没有被时代带走的遗落的知识,这就是文明的传承。
花这么多篇幅讲述他的父亲,可见安德烈应该非常怀念且爱戴自己的父亲。他就是那种不会直接说爱你,却从细节之处能体会到的硬汉类型吧?虽然大部分时候直男气死人,但是正因为是直男,偶然流露的真情才更打动人心。
总之,老汉姆很热爱森林与森林里的动物,应该说他本身就是个看林人,做看林人的工作只能算兴趣与爱好的结合。做自己喜欢的工作的人,从不会觉得辛苦,他们会非常的投入其中,将这当做他生活的一部分。
但是这样宁静的生活被打破了。
那一天,老汉姆发现了偷猎人留下的痕迹。
那时候的安德烈才十一岁,比较尴尬的年龄,远远不是个小伙子,但个头已经不小,也能拿得起对大多数人来说太过沉重,后坐力也非常惊人的散弹枪。
“你在家呆着,晚上我也许不回来。”
这话没有引起安德烈的警惕。
有很多次也是这样,偷猎人喜欢晚上行动,一来掩人耳目,二来他们所喜欢盗猎的珍贵动物,夜晚行动的属于多数。
有时候抓捕盗猎者需要花费整整一夜的时间,而抓到之后又要连夜送去警局——天知道他们有没有同伙,老汉姆可不想把这些穿着衣服的野兽领回自己家关起来到天明。这样一来一回折腾下来,一天就过去了,一般老汉姆到第二日中午或下午才会回来。
这段时间,安德烈就要做好在家等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