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看了一下,如果没有问题的话,请你在上面签字。”一个看上去很年轻,态度很客气的警察拿着记录好的口供放在我的面前。
我没抬手,而是边上的律师先拿起来仔细看了一下,然后给了我一个的眼神。
我唰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递换给警察。
“如果有任何问题,我们恐怕还需要来找你的。”警察收起口供。
“我很愿意和警方合作。”我笑了笑。
“顺便说一下,对于您的勇敢,我深表敬意!您的身后很棒,这也让我很佩服。”警察站了起来。
我没说话,身边的律师则代替我用职业的平静语气:“好了,我的委托人需要足够的休息。警官先生,如果您没有其他的问题,我想我们可以离开了。”
一切就这么简单,简单到我甚至都不用花费太多的力气。
为什么?因为我现在有势,有钱!
天知道,就在不久之前,我在警察局的楼顶,亲手用残忍的手法杀了一个人!可是现在呢?警察来到我的房间,先嘘寒问暖一通,然后客客气气的和我说话,完了之后,我写的口供,还有律师在一旁给我把关,甚至我随时可以不理会这些穿制服的……
“这件事情我会帮你摆平。”律师是一个华人,黄色皮肤,是在加拿大的第二代华人移民:“你只需要按照我说的。这件事情并不难办。你现在也受了伤,我们还有医院地证明,同时警察局的爆炸案件,也可以定性为是那个死者干的……我们处于有利的位置。警方不会为难你地……”
其实他后面说的话我都有些不大听的进去了,只是随意点了点头,心不在焉的应了两句。
律师出去之后,我还在出神。
我在想什么?
说出来恐怕有些好笑。
我在回想我当初在国内,无名无权无钱,被抓到警察局,冰冷的手铐铐在暖气片上蹲着,脸盆里盛了冷水,用电棍打我……还有我刚来加拿大的时候,被抓紧警察局里。被警察殴打……
现在呢?
我笑了一下,笑得有些邪恶,有些冷酷。我就躺在床上。我杀了一个人,但是警察却要看我脸色。
这就是区别了。
我休息了会儿,西罗就一阵旋风一样的冲了进来,差点没把病房的门撞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