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
最好的城市,最坏的城市。
这就是灵顿。
而夏阎真的身份,蒙斯特·夏,是灵顿的警署——格兰场的一位巡警。
巡警是格兰场最底层的警员,日常工作就是在外巡逻。
不分白天昼夜,没有法定的节假日——到了灵顿的各种节日,是巡警最忙最累的时候。
蒙斯特·夏的工作,是巡警中的“夜巡”。
每天白天休息,晚上6点钟到第二天早上6点,十二个小时是工作时间。
格兰场最“悲惨”的职位是巡警。
巡警中最悲惨的,就是夜巡了。
原因无它,容易受伤,容易死亡。
到了黑夜,这座巨大的城市陷入到黑暗中,像是一只危险的巨兽,随时都有可能将人吞噬。
每天早上,下城区、贫民区的臭水沟或者某个阴暗的角落中。
总会有人因为发现尸体而发出尖叫。
这座城市无时无刻不在死人,而在夜晚,因为杀戮死去的人更多。
包括巡警也不例外。
唯一能够庆幸的一点,就是巡警不需要前往灵顿的“贫民区”进行夜巡。
至少会安全那么一点。
只要,不遇到那些疯子连环杀手就好。
眼下,灵顿就有一个“声名大噪”、“炙手可热”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
这个称呼来自《灵顿旧事》这一报纸。
虽然名为“旧事”,但发的都是新闻。
杰克是大众化的名字,就好像正国的张伟一样普通,没什么特殊含义。
开膛手是他的犯罪手法。
被称为灵顿史上最危险的罪犯。
原因不是因为他杀人多,或者手法粗暴。
从开膛手杰克“出道”到现在,排除一些模仿犯,他总共杀了7个人。
这个数量,不多。
真不多。
在灵顿历史上的杀人狂魔中,甚至都算不上号。
灵顿历史上,杀人最多的疯子罪犯,是一对开旅店的夫妇。因为职业便利,死在他们手上的人,确定的就有八十二人。
加上不确定的,恐怕超过百人。
当然,官方说辞更加夸张,超过两百人——显然是把一些悬案直接扣在头赏了。
旅店地下室还有“刑房”,手法可比开膛残忍多了。
第二位是一个医生,最后被抓到,死在他手中的人,足有五十多个。
七个人?还不上两位数。
只是开个膛?
和历史上那些狂魔相比,根本就是弟中弟。
开膛手杰克之所以能如此“声名大噪”,在于“质量”,而不是数量。
旅店夫妇的旅店,开在“贫民区”和“中城区”的边界。
死在他们手中的,都是那些来灵顿,想要谋求新生活的外乡人。
在灵顿,没有人认识他们。
那位医生更是贫民区的“赤脚医生”,贫民的死亡,就和灵顿的雨一样,让人习以为常。
而开膛手杰克所杀的人,是中城区的中产阶级,上城区的富人乃至贵族。
一个富人的性命,抵得上上百个贫民。
而一个贵族的性命,上千个贫民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有贵族死了。
这位开膛手杰克,怎么能不“炙手可热”?
带来最直接的结果,最能影响到蒙斯特·夏的,就是格兰场很急,急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