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侦探准备各显神通,如果夏阎真他们没事做,就显得很呆。
想了一下,夏阎真去案发现场凑热闹。
其余三人跟着菲罗斯他们去看尸体。
哈伯德虽然不同意解剖尸体,但也答应了菲罗斯,同意他们把尸体带到地下室,仔仔细细检查一番。
菲罗斯有掌握法医知识的助手,对尸体的了解程度,还要胜过很多侦探。
案发现场,夏阎真好奇地看着胖子特纳拿着自己配好的一些药水,洒在一些地方。
“这是什么?”夏阎真问道。
“我的独门绝技。”特纳微微一笑,并不解释。
“是化学试剂之类的?”
他可是即将步入到高三的高二学生,处在人生的知识珠穆朗玛峰。
他不知道特纳配方的原理,但好歹也知道他在做什么,估计是在寻找其余地方可能存在的,被擦干净的血液。
书上虽然没教过如果调配出这种类似作用的试剂。
但夏阎真隐约记得,倒上醋还是什么,就算血液被擦掉,也会显现出一些不同来。
忘记在哪里看到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对的。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拿特别的工具灯来照,也可以照出血迹来。
反正过去的时间不长,就行。
现在的时间,算不算长夏阎真不知道,不过特纳那個小瓶子到处洒的动作,应该还能发现点什么。
听到夏阎真的话,特纳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你也懂这些?”
“略懂。”夏阎真说道,是真的略懂。
特纳稍微警惕起来。
名侦探有不少,大家擅长的领域也不相同。
比如处刑人更加擅长追凶——是发现凶手后的追凶。
不是每个凶手都会出现在犯罪现场围观,并且被揭穿后四肢着地,痛哭流涕地承认罪行并且说出当年的往事。
他们杀人是有原因,是为了复仇,死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很多凶手是会逃会反抗的。
这个时候,处刑人就很猛。
那位老佛爷似的格蕾德,一个雷厉风行,脾气不是很好的小老太太,则是很擅长察言观色。
问话聊天能把凶手给聊爆。
特纳则是真正的“科学派”,尤其擅长化学相关,如果是什么毒杀案,他可以发挥的用武之地就很大。
颇有点现代刑侦的味道。
那位伊文是个书呆子,读书看报,她破的案子,经常会涉及到一些陈年旧事,往往牵扯出不少往事来。
菲罗斯的话,似乎是助手特别猛?
经常换一些能人当助手,并且人脉广泛,破起案来也得心应手。
雷兹这个流浪汉画风,反倒是比较正儿八经的侦探。
和洛特·夏一样,没有鲜明独特的破案手法。
当然,不同的手法,是大家所擅长的方面,不是说在侦探素养上不行。
侦探的基本素养,该掌握的技能,大家都是有的。
不是如此,也不会成为名侦探。
总之,夏阎真他们在这场竞争中,没有任何优势。
业余对上专业人士,无解。
还是非体力、非肢体的对抗,真无解。
但没关系,其他侦探为了两千万摩拳擦掌,夏阎真他们乐见其成。
他们又不在意这个任务世界里面的钱。
他们要就是破案。
这些侦探越认真,对夏阎真他们来说越有利。
有趣的一幕出现了。
那些侦探认真查案,夏阎真这边凑一下,那边看一眼,活像是一个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