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荣咬牙哼了声:“若只是杀人,我还用的着这么费劲吗?我要这逃跑的赫里叶替我送一封书信!”
让赫里叶送信?高酋和胡不归愣住了,这事怎么就像天方夜谭似的,赫里叶是草原上最巨力的勇士,他怎么会为我们送信呢?!
林晚荣微微一笑,未作解释,只道:“高大哥,要让赫里叶倒毙在外围,见不着胡人的面,你能不能做到?!”
“当然能了,”高酋胸脯拍的当当响,忙不迭的点头:“我老高就靠这个吃饭的!”
“好,”林晚荣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凶光:“胡大哥,等赫里叶逃跑之时,你狠狠追赶,再对他射上几箭,最好让他重伤、越狼狈越好!算计着时候,等到赫里叶气绝之时——”他语气顿了顿,微微一笑,指着老胡手中的弯刀不紧不慢道:“——再把这金刀送到他手里!”
“什么?!”胡不归二人同时大叫,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了:“交给他?这怎么能行?!”
林晚荣嘿了一声:“交给一个死了的赫里叶,有什么好担心的?不仅如此,高大哥你还要以赫里叶的名义写一封血书,字迹一定要粗狂潦草,笔画一定要模糊不清,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赫里叶临终所书!”
这血书自然是突厥语的了,老胡是武将出身,手书的气势笔画和赫里叶相差不多,由他来写正是合适!高酋二人都弄不明白他在搞什么名堂,但见林晚荣神色郑重不似是玩笑,便齐齐嗯了声,问道:“血书上写什么?!”
林晚荣轻跺了几步,忽地转过头来,往玉伽那边看了一眼。突厥少女正坐在车辕上垂眉沉思,她似是感觉到了林晚荣的目光,轻抬起头来,对着他妩媚一笑,百花失色!
林晚荣急忙低下头去,嘿了声:“就说,哈部和额部两族勇士与大华人一夜血战,虽全军覆没,但大华人亦损失惨重,唯余下两千多号人马!”
胡不归恍然大悟道:“将军,你是要制造赫里叶冒险突围、拼死送信的假象,将这两个部落里的胡人诱出?不错,赫里叶勇猛彪悍,在草原上绝不是籍籍无名之辈,由他逃出来送信可谓合情合理,再加上他浑身伤痕、似是经历了血战逃出、倒毙在部落外围,这就更加逼真了!此计应该可用!”
“胡人也不是无能之辈,光有这些,还不保险!”林晚荣摇头道:“还要下一剂猛药,让他们飘飘欲仙、欲罢不能,他们才会彻底疯狂!”
“什么猛药?!”高酋和胡不归互相望了一眼,齐齐问道。
林晚荣目光炯炯,紧紧落着胡不归手中的弯刀,嘿嘿道:“这金刀就是猛药!想想草原雄鹰赫里叶,手执金刀血书,千里求援,嘿嘿,刺激的就在这里了!胡大哥,在那血书上再加上一句话——”
“什么话?!”
林晚荣微微顿了顿,那边的月牙儿似乎是心有感应般的抬头瞄来,妩媚的面容清新艳丽。林晚荣打了个呼哨,用力朝少女挥挥手,轻佻着怪笑道:“月牙儿妹妹,我给你找几个情哥哥好吗?!你喜欢胖点的,还是瘦点的?!”
玉伽愣了愣,还来不及反应,林晚荣已低下头去,双眼微微眯起,悠悠道:“最后一句,记好啰——奉金刀主人之命,谁若能亲手拯救她,她愿以金刀相赠,与他同享最尊贵的荣耀,以草原之神的名义发誓!”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