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边郡,刚结束一场大战。这场战场是大魏与南蛮交锋后,第一次取得的规模大胜。
因主将听从了麾下一个做苦力的兵卒的建议。
那个提建议的人是杨嗣。
杨嗣先前和那些民兵们一起与精兵合作,取得了几场小胜。主将上了心,想起杨三郎先前在陇右打仗时从一个校尉拼出来的声望,顿时请人问策。而今大魏取得胜利,谁人不振奋?!
杨嗣刚得主将夸赞,称一定提拔他,最少也要给他个校尉当当。出了帐篷,看到满军营运送的伤员和来往兵士,哪怕战事残酷,杨嗣立在刺目太阳下,仍忍不住轻轻吐了口气。
他在日光下眯了眯眼,觉得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朗大哥死后已经两年了,他才摆脱低迷丧气,有重新活过来的感觉。而这一切都是因为……
杨嗣抓住从自己身边跑过的一个医童的手:“晓舟呢?”
医童回头,随便向自己伸手指了个方向,糊里糊涂的:“女郎好像在那边……”
杨嗣等不及,他放了人,就跑去寻找言晓舟。战事结束,满地伤员,她那般心善,一定会跟着她的便宜师父一起来军营里救治伤员。杨嗣有满腔话,满腔期许,他迫不及待地想找言晓舟。
他腰下挂着金铃铛,行走如风,铃铛不发出任何声音,然而他的每一步,都有她跟随。他每一次回头,都能看到她温柔含笑、目送他的婉婉之姿。
她是天下最温柔、最柔弱的女郎!可她又是最坚韧、最压不倒的女郎。
她从长安一路来剑南边郡,如此苦寒,她一待就是近两年。她从未对他提过要求,甚至她刚来时,都没有主动找过他。她只是默默陪伴,她的陪伴已是无言的力量……而他现在可以给她答案了!
杨嗣寻找言晓舟的时候,言晓舟也在军营中的伤员中焦急穿梭,寻找杨嗣的身影。
她从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她害怕打仗,害怕鲜血。每一次战争的爆发,对她都是一种折磨。因她害怕杨嗣受伤,因她每次见到杨嗣,都害怕这是她与他见的最后一面。
战场刀剑无眼,一个主将比兵卒幸运,死的几率小一些;杨嗣如今却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兵卒。
纵是武功盖世,千万人的战场上,武功又有什么用?
她从不对他生气,从不和他置气,从不和他争吵……因为每一次,她都害怕这是最后一次。她不知道三郎的父母是如何忍受三郎上战场的,她也知道自己爱慕的人是个大英雄,他天生适合战场,天生就应该翱翔天宇。
她只是太弱了。只是怕而已。她终是卑微,终是最在乎他一人。
怕他受伤没有错,只要不将这种焦虑传递给他、不让他和她一样为这种小事而烦恼……
言晓舟在军营到处找人,每次见到伤员她眼皮都轻轻一跳。越是见不到杨嗣,她越是焦躁。正在无措之时,旁边伸来一只手,将她手腕抓住了。言晓舟回头,看到杨嗣的脸。
登时,杨嗣看到星火在女郎眼中亮起,如萤火在清湖上飞舞闪烁一般。
这般猝然而亮的光,让杨嗣为之一怔。
旁边有人撞了言晓舟一下,他才回神,别过目光不敢多看她。她的美丽熠熠生光,他怕自己出丑。
杨嗣抓着言晓舟的手钻进了一个堆着粮草的帐中说话,刚进去,言晓舟就反手抚上他的手臂,认真地倾身过来。杨嗣一时间僵住,屏住呼吸。言晓舟将他上下打量一番,才松口气笑:“太好了,只是手臂擦伤了一点儿,我给你上点儿药就好了。”
她转过身就要跑出帐篷找药。
杨嗣忽从后抱住她的腰身,将她抱入了怀中。
言晓舟一时骇然,僵硬。
她脸瞬间发红,又紧张被人看到。两人的亲近从来没到过这种地步,可她又怎忍心推开。她心中明明欢喜,她口头半晌说不出拒绝的话。
她为自己的张狂而羞愧,可他抱她时,坚硬的手臂搂住她的腰,如山的胸膛贴着她的后背……她从脖颈开始脸红,她却就是不想推开。
杨嗣俯眼看她,她睫毛颤抖,浑身僵硬,分明局促到了极致。
杨嗣一本正经:“晓舟妹妹,我看你脚下堆着杂物,怕你摔倒扶你一下,你脸红什么?”
言晓舟:“……”
她低眸,看着那个杂物距她还有三步远呢。她慢慢推他的手,他顺势松了手,言晓舟回头看他,仰着脸端详他英俊染尘的面容。她抿唇,微微笑了一下。
杨嗣手按在她肩上,哑声:“傻。”
言晓舟眨眼。
杨嗣:“郎君调戏你,你都不躲么?”
言晓舟答非所问:“我二哥是广州刺史,身上还有同平章事的兼职。他位同宰相,年轻有为,无人小看他。
“我二嫂是当朝丹阳长公主,朝中半数臣子都听她的,即使是陛下,我二嫂都能施加影响力。
“我身边跟着的卫士名叫韩束行。他是我二哥给我的,虽不是大魏人,但武艺高强,催金断玉不在话下。
“满天下,谁敢招惹我二哥的妹妹,谁敢招惹我二嫂的小姑子,又谁能在韩束行的眼皮下,对我动粗、欺负我呢?这世上真的有这般厉害的郎君么?”
杨嗣盯着她。
他抱臂,向后一靠,似笑非笑:“我敢。”
言晓舟睫毛如柳拂水,柔柔乜来。
杨嗣漫不经心:“你二哥是我的好兄弟,好哥们儿。你二嫂是我的小青梅,自小和我关系好的不得了。韩束行武功高强么?我怎么看不出来。我让他一只手臂,他也不是我对手。”
言晓舟嘴角微翘,天真一般的:“所以我不是没敢反抗三郎么?”
杨嗣扬眉。
二人对视。
半晌,两人都露出了笑。
言晓舟赧然脸红,不好意思和杨三郎在密闭帐篷待得太久。她佯装好热,拿手扇风,背过身扭身,还是要掀开帐篷出去。杨嗣再次拉她一把。
言晓舟这次真恼了:“干什么呀?”
江南女子说话,总是这般娇柔软糯,哪有什么怒意。她生气都像撒娇,让人心生柔软怜爱。
杨嗣摘下自己腰间的金铃铛,在她眼前晃了晃。言晓舟目光因此被吸引,她惊讶地向他看来。她颤声:“这是、这是……”
杨嗣:“我上战场,不能戴着铃铛,让敌人听到声音。所以我把铃铛里的小金丸摘掉了,让它发不出声音。”
他手指一勾,一个小金丸就被丢到了言晓舟怀里。言晓舟摊开手,看看金丸,再看看他手中提着的铃铛。
杨嗣看她傻愣的样子,不禁心酸。他柔声:“我从来没有丢掉妹妹给我的铃铛。我一直留着……当年离开长安,距今已近三年。我当时舍不得扔,总想着再拖一拖,等我娶妻的前一天我再扔。
“我不想抱着喜爱妹妹的心,去玷污自己对妹妹的喜爱。所以我斩钉截铁,一定要扔了这个铃铛的。后来、后来……就这样了。”
他声音哑下:“妹妹还没来剑南的时候,我在这里做苦力,修高墙。每天麻木的工作都让我心如死灰,不瞒妹妹,朗大哥死后……我过得真的很难受。我长这么大,顺风顺水,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没有朗大哥不给我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