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9章 ”禁酒时代“

春秋我为王 七月新番 1979 字 2022-09-17

“虽然大理寺已经审理此案,没收酿酒器具,对群饮者罚钱,并将知法犯法,勾结私酒坊的官吏一律废黜不再任用。但都城脚下如此,郡县上更不必说。”

计然认可地点了点头,如今这项禁令已经完全流于形势了,这一法令制定的出发点是因为认定“节约粮食”,但实施的结果却事与愿违。

禁酒之后,因为贩卖私酒的利润很高,地方豪长、富商争相酿酒,粮食非但没有节省,反而耗费得更多,甚至催生了郡县上的有组织犯罪。其中以东阳、河内等富庶地区更甚,寄托于边关几而不征,鲁卫那边也有私酒流入

在吃了这次亏后,无恤也明白过来,在华夏这样一个追求现世福祉的社会中,无论出于道德、政治甚至是人命关天的理由,再严厉的禁酒令也不可能持久。后世的禁酒者如商鞅、汉文帝、曹操、刘备等,无一不以失败告终,不得不向现实让步。

因为民众饮酒的需求是根本压制不住的,春秋之际饮酒之风盛行,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逢年过节,只要家境不太困难,劳累了一年的人们都希望能喝点小酒,手舞足蹈一番,至于酿造这口酒的粮食会不会是百里外饥民活命的口粮,饮用者并不在意。在乱世里,饮酒还尤其能安抚人心。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怯于祸患,只能借酒醉忘掉现实……

在这种情况下,酒自然就禁而不止了。

于是赵无恤对计然说道:“故而寡人觉得,既然酒难以禁止,其实可以换一种办法,既能遏制私酿的风气,还能让府库增加收入。”

计然是财政经济上的行家里手,立刻会意,笑道:“君上莫非是要在赵国实行半禁半驰,民间禁止酿造,只由官府实行酒类专卖?”

……

赵侯无恤元年一月,为了顺应举国同庆的气氛,赵无恤通过大理寺宣布:解除去年颁布的禁酒令!

一时间,民间各处富户、中人之家交相举杯庆贺,大夫和官僚、军吏们也在对这项举措拍手叫好之余,也大大方方地抬出了家里地窖中藏了很久的酒水,准备开怀痛饮。

然而他们高兴得太早,这条政令还有后半截:“即日起,赵国实行酒榷!”民间禁饮法令解除,但禁酿之令仍在,私自酿酒的罪责更是加了一等,而官府将对酒类实行专营,以独占酿酒和销售的利润。

对此,左史丘明的记载尤为精到:“自此,名禁而实许之酤,意在榷钱,而不在酒矣。”也就是说,名义上禁酿,其实又只许官府经营,目的是在从中抽税,而不是禁酒本身了。

上头严令之下,地方上也不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是雷厉风行地查出早就盯上的各处私酿,或收编或捣毁。一时间邺城及各郡县周围的大酿造坊都清扫一空,随之而来的,是酒肆重新开张,但摆上案几的,都是打上了官府专卖标示的新酒。

对此,参与了私酒酿造贩卖,现在又被抄家的贵族、豪长、官吏,投机商人们自然叫苦不堪,可酒水的消费者们对此还是持欢迎态度的。虽然官府专卖的酒比起私酿贵了一些,可胜在质量,尤其是那些外界不知其制法的烈酒、清酒,更能卖出天价。

这些酒榷收入对于入不敷出的赵国财政而言,犹如一剂强心针。酒榷政策实行后,仅仅是通过酿酒销售,太府即可以获得百分之二十的盈利。如果再加上高额的酿造利润——官府的作坊每生产一千钟酿酒,至少可得到二十万钱的盈利,其收入无疑是一笔很大的数字,确实能够解决财政上的匮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