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的军法也对此做出了规定:一师军队在攻城围邑时如能杀伤敌人二百以上,野战时如能完成任务,并斩杀、俘虏敌人八百以上,就是全功。凡立全功的部队,就对全军进行赏赐,而赏格依下大夫为分界,划分为两类。对大夫以下的低爵,只加赐几十亩田,几百钱、一两个奴隶而已。但这已经足以促使贫穷的庶民们“闻鼓声则喜,闻金声则怨”,攻城时能争先恐后攀登,野战时能奋不顾身杀敌,自觉地为赵氏效命了。
对大夫以上的高爵赏赐则更重,在正常的官职升迁之外还有“赐食邑”、“赐市税”等。赵无恤也打算用代郡,乃至于上地广袤的土地零散分封出去,作为诱饵,激发大夫们的积极性。这可不是虚封,而是实封,赵无恤希望在不耗费行政支出的同时,把这些一片荒蛮的戎狄之土变为华夏熟地。于是经过攻代一战的教训,这次攻秦之役,晋阳地区的大夫、家臣们就显得积极主动多了。
不过如此一来,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这六级别爵位已经有些不够升了,如虞喜、穆夏等连续征战,功勋卓著者,很容易连续升爵,导致升无可升,赵无恤可不想早早做出杀功勋之臣的事情来。
“看来还是得学秦汉,早点弄出二十等爵来啊……”
想到这里,赵无恤不由为这时代的秦人感到遗憾。
秦人有同仇敌忾的士气,有好勇斗狠的勇气,但在赵无恤看来,这种士气并不可靠,随时会因为战场形势变化而荡然无存,而且不可能指望每个人都有这种忠勇的自觉性。
直到商鞅变法后,用酷烈的律法,以及赵氏现在使用的“上首功”,将秦人的这种本性最大化激发出来,秦军才能做到从始至终维持高昂的士气。那支“秦人捐甲徒以趋敌,左携人头,右挟生虏。”的可怕军队,他可一点不希望遇上。
万幸,他早来了两百年……没有商鞅的秦人,在赵无恤眼中,依然是一支停留在春秋时代的不成熟军队,他们可以将山寨赵氏的魏军打个两败俱伤,但若是碰上赵氏武卒的话……
“犹督戎之遇怯夫,以重力相压,犹古冶子之与婴儿!”赵无恤希望自己的军队可以做到这一点,让后人点评时,会这样说:
齐之勇爵技击,楚之申息荆尸,秦之捐甲锐士,魏之五阵之兵,均不能遇赵之武卒!
此之谓战胜于制度!
不过究竟效果如何,还得真枪真刀地战一场才行。只是赵无恤现在可不想亲自下场,在少梁城优哉游哉试验新武器,看着秦魏在斗兽场里角力,推这个一把,拉那个一下,让他们相互疲惫,赵氏则可以得渔翁之利,岂不妙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