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年前,我在江陵做兵曹左史,叶郡守四月行县,唤我随行,这才知道,两千石大吏出行的风光气派,当时我就想,有朝一日,我也要当一当封疆大吏,好好感受下这份荣耀,还有背负的职责,但没想到,这一天来得如此之快……”
五月下旬,估摸着咸阳的诏令已经快到临淄了,黑夫也开始了自己已经推延一个月的行县。
叶子衿为他整理着装,她也习惯了聚少离多的生活,打趣道:“当时良人可曾想过,会做了叶郡守的佳婿?”
黑夫笑道:”我还真想过。“
叶子衿掩口笑道:“良人原来早有预谋。”
黑夫却捏起妻子的尖俏下巴:“上好的白菜,不惦记着怎么行?”
叶氏眨眼奇道:“白菜是何物?”
“唔,是野菘菜的一种,中原蔬食没有南郡多,我正在请农家试种,或许等我回来时,便能吃上了……”
夫妻二人日常打趣结束后,黑夫又对叶子衿道:“此番行县,我要将尉阳带上。”
阳是黑夫大哥衷的儿子,他刚来到秦朝时,阳才是五六岁的小屁孩,如今一晃十年过去,衷已年近四旬,阳也长成了一个十六岁的高大少年。
因为他们家地位、财富的飞速增长,十年前还得早起打着哈欠帮母亲舂米的阳,也早早被送进学室,如今能读能写,还去豫章郡,跟东门豹学了一手好戟术。
黑夫让妻子来胶东时,将这侄儿带上,作为他们家的长孙,黑夫不希望尉阳一事无成,想带在身边悉心教导。
“良人身边,也需要自家人。”
叶子衿明白,黑夫如今家大业大,比如说,涉及到糖坊的事,甚至是连陈平、共敖等人也不方便插手,得自家亲戚才能办,他们叶氏这一支人丁稀薄,无法给黑夫助力,培养夫家后辈,是不错的选择。
等黑夫穿戴好一身袍服冠带,来到郡府门前时,却见侄儿尉阳已穿着一身劲装,披甲带剑,正在与曹参攀谈,见到黑夫出来,立刻来行礼:”仲父……郡君!“
这是黑夫的嘱咐,人前时,不要喊他仲父,要称呼官名。
黑夫让尉阳与自己同车,看他眼睛里有些血丝,便道:”你昨夜没睡好?“
“一夜没睡着……”尉阳摸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
尉阳这一路东行,见识了各种名山大川,增长了见识,但他来胶东两个月了,却只能呆在即墨城,如今听说黑夫愿意带他行县,别提多兴奋了,临行前,一宿都没睡好。
“一想到此番随郡君行县,可以去看看传说中的大海,我便情难自抑。”小伙子把这此出行,当成了新的旅途。
黑夫却笑道:“见多了就不足为奇了,甚至会觉得,不过是大了几倍的云梦泽而已。”
尉阳诧异:“郡君见过海?”
黑夫却笑而不答,他当然见过,见的也是山东的海,前世时,高中毕业的他,到青岛看大海,喝着扎啤,吃过大虾。
不过两千年沧海桑田,他曾站过的那片沙滩,现在或许还淹在海里吧。
“等治郡小有成效后,我一定要以权谋私,在那建座海景房……”
如此想着,黑夫庞大的车队,也离开了即墨,他让最信得过的长史陈平留守,有萧何、苦负二人为佐,以陈平的手段,守好即墨这一亩三分地应该没问题。
随行的人手,除了尉阳外,黑夫还带上了贼曹右史曹参,在历史上,此人只以“萧规曹随”留名后世,仿佛没什么本事,但几个月接触下来,黑夫才发现,曹参有他自己的本领,此人不仅粗通律令,还有一身好本领,有勇武无畏的一面,也有心细沉稳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