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熙杭惊讶地看他一眼,然后立刻笑起来,林回看得出来,他是发自内心地高兴:“谢谢,你先拿出去,等我煮完饭再试。”
林回便拎着球鞋来到客厅,他面无表情地沉默了半晌,忽然捂住脸——怎么有种自己好渣的感觉啊!!陆熙杭是多么好一个孩子啊!!他居然还要跟凌云霄纠缠不清……呜呜呜呜!他有罪!!
然而林回离开之后,陆熙杭脸上的笑容却瞬间消失了,阴沉冰冷,十分恐怖,他手里的铲子往那鱼身上狠狠戳了一下,将那条鱼一下裁成两截。
——凌云霄,他算个什么东西!
第10章 都怪修罗场来得太突然
“大小正合适。”
陆熙杭穿着林回买给他的球鞋在地上用力踩了踩,心里感到有些惊讶,因为他没想到林回真能给他买到一双合脚的鞋。
他倒是有心了……
“你喜欢就好。”
陆熙杭笑得很矜持,但是真能看出他心情不错:“当然喜欢了,我一直想要这双鞋,可惜太贵没钱买,我以后天天都穿它。”
林回听着陆熙杭诚实地表达自己的“贫穷”,不知道怎么,微妙地感到有些不对劲,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过于“矜持”,林回根本无法从他语气里体会到所谓的“一直想要”。
算了算了,管他真的假的,他要求也不高,只要不是表达“厌恶”,林回就当自己的礼物没选错。而且再怎么说陆熙杭也是个大男人,被包养这件事或许会让他自尊心受挫,还要人家怎么表达喜欢呢?
林回体贴地转移话题,随口说道:“你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拿过来?吃过饭我开车帮你搬一下。不过在那之前可以先去一趟商场,给你买身衣服。”
——也不能总是穿他不合身的T恤短裤在大街上晃,现在他都是自己包养的小白脸了,再穿不合身的衣服,丢的可是自己的脸。
——话说,陆熙杭煮的东西可真好吃啊。
林回一边想,一边又夹了一块红烧鱼塞进嘴里,鱼肉入口即化,十分入味,简直停不下来。其实他原本对海鲜海鱼之类的东西其实兴趣不大,比起水里的,他更喜欢吃飞禽走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吃了陆熙杭做的这桌海鲜盛宴,他竟然觉得比飞禽走兽还要好吃了。
为什么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莫非真是爱屋及乌,因为对陆熙杭有好感,连着口味也改变了?
陆熙杭这小白脸真是让人很难对他不有好感,长相容貌自然不必说,做饭的手艺也实在厉害,简简单单一盘小乌贼,到了他手里,就变得特别好吃,他还特别会挑选食材,每一颗乌贼都有满满一肚子白子,一口咬下去又软又绵,不要太好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