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烈把李春香从角落温柔地拽起来。
走到床边时,丁烈捏住李春香的肩,慢慢地把人按坐在床上,随后手一伸,摸向了床头上方的开关。
瞬间视线通明。
李春香用手挡了下眼,待眼睛慢慢适应光线后才移开了手,像只惊弓之鸟似的瞧着丁烈。
她一辈子都没接触过像丁烈这样整洁的男人。
白衬衫,黑西裤,一副眼镜卡在鼻梁,又短又干脆的寸头,不胖不瘦,不像卢阅平一样壮,更不和黑虎一样弱,仿佛什么都是刚刚好。
丁烈握紧李春香的肩:“你暂时只能待在这里。”
李春香死瞅着丁烈:“我真的得回家。”
她干习惯粗活的手在自己大腿上来回蹭了好几下,又无意识地说了好几次想回家。
丁烈挺直背,一时半会没吭声。
像李春香死瞅着他一样,丁烈也死瞅着李春香。
好半天丁烈问她:“为什么想回家?”
李春香不假思索地说:“我男人平常不爱做饭,他要是回来了会没热饭吃。”
丁烈一愣。
怎么也没想过会听到这样的答案。
“就因为这?”丁烈不由紧了紧眉。
李春香挨着床边边坐着,她垂下头,又挫了挫手:“我男人衣服也老穿得贼脏,我得给他洗。家里……家里要是缺个女人还像个家?”
丁烈瞅着眼前这个土气到没边的女人,越听就越怀疑人生。
“还有没有?”
李春香说:“我过两天得产检。上回医生交代,得定期产检才能确定孩子是不是健康。”
丁烈瞅一眼李春香的肚子,慢慢地吸口气。
这些想回家的理由中竟然没有一句是为了自己本身。
就现在这世道,竟然还有传统到像李春香这样的人。但丁烈更佩服的是卢阅平,就这比文物还稀有的女性真不晓得他从哪个坑里刨的,还稀里糊涂就结了婚。
卢阅平和丁烈不同,丁烈打小就爱机灵点的姑娘,最好还能有点健康的爱好,穿着可以不用花里胡哨,但至少大方得体。
而面前的李春香更像丁烈的长辈那年代才会出的人。
一把扎的头发,高凸到几乎爆炸的胸,还有坐下时明显与肩同宽的臀部。
丁烈看几眼李春香后忍不住有些想笑,硬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