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凤是不想做家务的,以前是因为她懒,现在是因为她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哪有功夫耗在杂务上。
她招呼凤娇跟上自己:“走吧,先去买些文具,再找个老妈子来打理家事,你也不用总惦记着这些。”
她说着便迈步往前走,这回要去的不是刚刚去的那个杂货铺,而是要去百货大楼。
凤娇乖乖跟在后面,瞥见街上有对母子手牵着手,眼神动了动,悄悄抬起自己的小手,试探着往刘金凤的手边凑。
刘金凤察觉到了,也没躲开,任由她轻轻攥住自己的衣角,后来干脆反手牵住了她,这孩子也不小了,牵着走不用弯腰,倒也省事。
凤娇被牵着的时候,垫脚跳了着走了两下,觉得自己太不稳重了才又老老实实的走路。
刘金凤没说什么,指尖触到凤娇手上粗糙的茧子,她心里默默想着:得在上学前给她好好养养,总不能带着一手茧去念书。
虽是官家学校,但这年头能念书的,家境大多不算差,凤娇的形象也得好好拾掇一番。
刘金凤低头看了一眼喜滋滋的凤娇,好像穿过时空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她第一次跟着自己爹进城的时候,是她自己死乞白赖非要跟着的。
她爹在前面走,她扒着他裤子往上爬,差点给他裤子扯掉了,被打了,反正也不疼,她就不撒手,最后他爹无奈的左手牵着驴,后面背着她,一路上骂骂咧咧的进了城。
“娘,你不高兴吗?”凤娇是一个非常,小声问道。
“没有,”刘金凤回神,握紧了她的手,“我在想,老妈子必须得找,你这一手老茧,得好好养过来。”
凤娇羞赧地想缩手,却被刘金凤攥得更紧:“跟我还害羞什么?走吧。”
“嗯!”凤娇的应答声格外响亮,满是雀跃。
喜悦是会传染的,刘金凤确实被感染到了,她笑了笑收起思绪,人总要往前看的……
然后她就看到了刚下黄包车的张仲文,啧,早知道就往后看了。
“刘女士!”张仲文是很高兴的,他今天不是来找刘金凤的,而是跟着赵编辑一起去找拖稿的作者的。
这位作家写的武侠小说深受读者喜爱,可惜就是三天两头的拖延,刚巧这人也是住在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