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参谋拿出制定的极限施压计划制定的条约,开始逐条研究,圈出哪些是必须要死扣不让的,哪些是可有可无的。
吴大海看着大家忙碌,心确早就飞到了龙牙港,按照皇上的命令,第一舰队暂时将会驻扎那里,一直等到第二舰队前来接替为止。
而所谓的第二舰队的大部分舰船还都在船台上,也就是说他至少要在龙牙港驻扎两年,大明第二舰队才能成型前来换防。
皇上新制定的南洋政策是,确保现有藩国领土不再被侵略,支持他们反抗侵略者,但是大明暂时确不会直接参与战争。
第二天双方谈判代表见面,两方都是老熟人,相互先摸摸底,当然主要还是西班牙人先看看大明的要求。
西班牙总督他们讨论了一晚上也没有讨论出个所以然来,最后还是要见招拆招。总要先知道大明想要什么,然后才能决定他们自己怎么应对。
大明条件一递,西班牙那边就炸锅了。
第一个常驻公使团应当从1455年米兰公爵弗朗塞斯科·斯福扎在热那亚建立使团算起,经过两百年的发展,欧罗巴互派使团成为了惯例。
但是设立大使馆确实欧罗巴人闻所未闻的,更何况大明还要求什么大使馆为大明领土?这和直接开口索要土地有什么区别?
第二个就是关于领事裁判权的争议,西班牙是主权国家,他自然不愿意大明商人在西班牙的土地上犯罪还要大明使馆自己审判!
还有后边所有涉及汉人的案件都要经过领事裁判所的旁听,这岂不是在干涉西班牙的司法?
至于商业上的要求,吕宋这边完全没有意见,他们当然欢迎大明商人来这里做生意。
但是用军队保护,这个她们就不同意,在马尼拉怎么可能有大明的军队驻扎?
至于租界的事情更是不可能!
谈判从一开始就陷入僵局,戴夫翻完整个文件之后,制止了随行人员的争吵:“大明谈判代表,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
西班牙和大明是平等的国家,我们之间的交流自然要对等,我想知道,你对我们提出这样的要求,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在大明的京城设立领事馆,要求领事裁判权和驻军甚至租界?”
由于各种问题地址更改为ida请大家收藏新地址避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