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萌

隔壁那个饭桶 酒小七 3012 字 11个月前

输完液之后,乔风的精神很好,两人从医院走出来,一看时间还早呢,他们无所事事,干脆去附近的商场逛了一会儿。逛街是一种能让女人的能量槽瞬间加满的健康活动,蓝衫买了一双鞋,一条裙子,一条手链,怕乔风觉得无聊,她又带着他逛男装区,给他挑了一件印花休闲衬衫,和一条皮带。那衬衫是白底印着火红的枫叶,相当之风骚,姿色稍微差一点的男人穿它,只能穿出乡村歌王的气质,因此卖得并不好。

当然,以乔风的美貌值,他无需顾虑这些。

结账的时候,蓝衫把自己的卡拿出来递给收银员,向乔风一笑,“今天姐请你。”

乔风很高兴。这是蓝衫给他买的衣服,虽然那个衬衫丑丑的,但他依然很喜欢。

收银的小姑娘接过银行卡,膜拜地看蓝衫一眼。她心想,以后我也要像这位美女一样,赚大钱,包养帅气的小白脸,然后买各种漂亮的衣服打扮我的小白脸!就酱紫,加油!怀挺!

两人拎着大包小包下楼转悠,在一家冷饮店前,蓝衫停下来,盯着墙上大幅宣传海报上的冰激凌,两眼放光,久久不肯离去。

好想吃冰激凌啊!她吞了吞口水,突然发觉脑袋微微一沉,竟然是乔风把手掌盖在了她的头顶上。

他按着她的头,轻轻发力,使她的脖子转了九十度,脸扭到一边,被迫看着过道上的行人。

“不许吃。”他说道。

蓝衫歪着脖子抱怨,“看看都不行吗?”

乔风胡乱揉了揉她的头发,含笑答,“不行。”

切,德性!蓝衫翻了个白眼,看在他刚输了三天液的份儿上,懒得跟他计较。

两人于是离开冷饮店。路过一个饰品店时,蓝衫走进去,翻翻拣拣,拿着发卡和头花在头上比划,一边询问乔风的意见,问了几次,她终于确定,这小子的审美还停留在改革开放以前的水平,完全不能拿来作为参考。她放下头花,一扭头,看到贴墙的桌子上放着许多猫耳朵形状的发箍。

嗷嗷嗷,好可爱!蓝衫扑过去挑挑拣拣。发箍不仅有女式的,也有男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大小,造型各异,有镂空的,有豹纹的,也有仿真的。蓝衫给自己挑了个土豪金的,又给乔风挑了个纯黑色的,两个都是仿真的。她向乔风招手,“过来试试!”

乔风捂着脑袋,“这是女人戴的。”

导购员走过来,“先生,这一个是男款的哦。”

虽如此,乔风依然打死也不肯戴,把脑袋护得十分严密。

蓝衫只好先把东西买走,回头再慢慢想办法逼他戴。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乔风戴着猫耳朵的画面她就隐隐有一种狼血沸腾的兴奋感,妈蛋为什么这么喜欢猫,难道她上辈子是狗?

回家时路过宠物店,两人又给薛定谔买了点东西。回去之后,蓝衫趴在乔风家的地毯上逗薛定谔。虽然昨天薛定谔给了她一点好脸色,但很快就跟失忆了一样,今天又对她爱答不理了。偏偏蓝衫就喜欢贱兮兮地撩拨它,气得它喵喵乱叫。

乔风端着两个白色带水蓝花纹的细瓷碗走进来,碗中放着不锈钢小铁勺。他问道,“蓝衫,你要不要吃冰糖雪梨?”

“要!”

就知道。乔风递给她一个碗,俩人一块坐在地毯上吃冰糖雪梨。冰糖雪梨是早上炖好的,乔风吃它是为了润肺止咳败火,蓝衫吃则只是为了吃。

薛定谔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希望他们能发扬一下分享精神。然而两人谁也没打算分给它一点。它失望地低头,不满地喵了一声。

它的主人不爱它了,它早就发现了。

它赌气地走开,坐在落地窗前看夕阳,胖乎乎毛茸茸的背影被夕阳的光辉染上了几分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