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轩辕没理会他们,牵着宋玉遥继续去逛街了,没多久才听到了步行街外面传来了警车的声音。
那一块也就跟着热闹起来,很多人跑去围观,然后就是120救护车赶来……
唐轩辕下手的时候,虽然都是选择不致命的地方下手,并没想过要两个小混混的命,当然也知道他们伤得有多重。
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和他没多大关系了,毕竟他们是受害者,只是被迫自卫,让唐轩辕无奈的是,他们回到御颜堂的时候,就看到了停在店门口的警车。
还有几张熟面孔,昨晚刚刚见过的刘队,以及女警察林思雨。
他们能这么快找到唐轩辕也不是没有理由的,现代社会,监控几乎无处不在,尤其是开门做生意的商店里面,不装监控就是等于告诉小偷,我这里随你光顾!
所以当警察叔叔在顶楼厕所找到那两个倒霉蛋之后,立刻调集了附近店家的监控录像,然后就找到了唐轩辕以及宋玉遥。
按照正常程序,民警需要通过技术手段来锁定唐轩辕的身份,这肯定要花点时间的。
正好刘队从旁边经过,一看录像之中被‘挟持’的人质“咦,这不是唐轩辕那家伙么?”
“刘队,你认识这家伙?”
“认识啊,还熟得很……”
“那这个案子交给你了,也没什么大事,就两个小混混被揍了一顿而已……”
案子是真的不大,虽然两个混混都被揍到生活不能自理,但是通过监控录像以及商店里面‘目击证人’的口述,事件很快就被还原。
这两个混混垂涎宋玉遥的美色,然后掏刀子当街‘强抢民女’,逼着唐轩辕俩人去到没人的厕所,准备施展兽行,结果反被唐轩辕给打趴下了!
所以这件事的定义就有些模糊了,往大的说,这俩混混目无法纪,当街行凶,是够判好几年的重罪。
往小的说,当是熟人之间的小纠纷,那就干脆私下解决算了。
有时候办案之人不重视案子的影响,只顾着赶紧把事情解决,就会给人一种错觉,只要不是杀人放火叛国,其他错都是小事。
有一种犯犯小罪也无所谓的错觉。
所以执法必须为公,不是为了罚而罚,而是给他人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