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自己当时一有机会就去实验室里转,谭悠明显不讨厌他,发展前途一片光明。直到有一天,他看到那个柔弱的女孩用细白的双手从实验白鼠的眼底取血,很惨烈的画面,手法干脆利落,神色平和。夏明朗蓦然心凉,他知道自己反应过激,但是站在门口没动。谭悠取完血,把用过的实验鼠全部断头处死,装进黑色的塑胶袋,转身才看到夏明朗站在门口,举了举袋子说我去扔一下。夏明朗看着她把走廊里的冰柜打开,尸体扔进去放好。
“装满了,会有专门的人来带走集中销毁处理,所以放心不会污染的。”谭悠发现夏明朗目光专注跟随,很贴心地解释。
夏明朗只觉得困惑:“你不是怕老鼠吗?”
夏明朗的记忆力非常好,已经发生过的事,都不会错,谭悠曾经被大排档的灰老鼠给吓到过,当时她尖叫着跳上椅子,完全不顾淑女风范,绝不是装的。
谭悠愣了一下,笑起来:“对哦!不过,那不一样的。”
“啊?”夏明朗一愣。
“工作嘛!我有个师姐怕蟑螂,结果毕业要用到蟑螂的神经索,还不是一样拿刀子剖,所以没关系的,别当它们是命就行了。”谭悠的乳胶手套上还沾着血,她熟练地把手套脱下来,扔到冰柜里。
男人之间追女孩子讲究个先来后到,一个退去一个马上顶上,交接班全凭默契,有时候就连当事人都不一定能感觉到。夏明朗为人厚道,把前期准备打听到的资源全盘奉送,许航远心里很识他的好,一年后修成正果抱着美人归,夏明朗也觉得特别高兴。
后来夏明朗偶尔回想起来也觉得那是他自己的问题,谭悠是好姑娘,可能一个行业总有一个行业的职业道德,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那种把活物当死物的工作习惯,这与他一直以来受到的教育差了太多。
陆臻邀功邀到一半发现夏明朗又走神,一天挫折好几回,再强大的神经也受不了,他郁闷地合上本本拉开被子准备睡觉。等夏明朗发现的时候陆臻已经窝在他胸口半梦半醒,半张着嘴,傻乎乎很无辜的模样。
夏明朗看了一会,心想,这次其实也还是他自己的问题,有时候太过敏感,太多联想,太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变复杂,这也是病,得改!
其实我就想知道为啥不显示,再加两个字能不能把他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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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臻的呼吸渐缓,夏明朗收拾好心情推一推他:“去自己床上睡。”
陆臻咕哝:“这就是我的床!”
夏明朗一看还真是,索性再推:“那去我床上睡。”
陆臻郁闷地睁眼:“凭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