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话题一旦说开了,不自觉就会沉下去,想轻浮都飘不起来。
“你可以让嫂子随军啊?”
“随军……你看这穷山恶水的,你让一个女人随过来干什么,嫁给我又不是卖给我,人家也有自己的人生的,凭什么跟我耗着?”夏明朗的神色有点黯,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嚣张肆意的夏明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愁,每个人都一样。
陆臻想了想:“其实也不一定,说不定她喜欢你,觉得有你就够了。”
“那更不好!”夏明朗很干脆地摇头,“你也知道我们这工作性质,说不定哪天人就没了,你让一个女人怎么过?”
越说越僵,说到后来倒像个死局似的,这下子连陆臻都不安了起来:“那郑楷?”
“郑楷……这么说吧,陆臻,每个人想要的东西都不一样。可能对于我来说,就算是随军,娶个老婆,一个月回家睡几晚,自己做了什么干了什么都不敢跟她讲,刚刚杀过人的手,不敢去抱老婆孩子,怕有血,怕吓到她。这种感情,怎么说呢,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太单薄了,有和没有也没什么分别。我这辈子做过最得意最骄傲的事,她都不知道。”夏明朗笑了一下,自嘲似的,“还不如一个人简单点好,娶了老婆就得为别人活着了,我这人怕麻烦。”
“可是队长,你如果这么想,可能就……”
“也不一定啊,”夏明朗倒是满不在乎,“很可能再过上几年,我退到二线想法就会变……行了,干活吧别废话了。”
他扶着椅背把陆臻推到电脑前面,顺手敲敲他的头:“给我专心点儿。”
陆臻深呼吸定了定神,劈劈啪啪地开始按起键盘,房间里又安静了下来,过了不知道多久,陆臻忽然伸了个懒腰,脑子里灵光一闪,模模糊糊地抓到一些灵感。
“队长……”他蹬脚滑到夏明朗身边,“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应该也不是很想回家相亲去啊?”
夏明朗敲了敲鼠标,慢慢地转过头去,似笑非笑的神色很暧昧,轻轻挑了挑下巴:“哦……?”
“喔……”陆臻恍然,“队长……”
夏明朗竖起食指在自己面前晃了两晃,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陆臻感慨,果然如此,从夏明朗嘴里说出来的话,连一个错别字都不能信!!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队长,不如这样吧,你要还想再诈点什么好处就跟我说,我去帮你在楷哥面前吹风。”陆臻坚定不移地要做共犯,眼睛闪闪亮。
夏明朗望了一眼天,忽然发现他这队里的风水可能真是不怎么地,甭管他多白的兔子,进来了之后人品都是直线下降。
说不通宵说不通宵,那天还是忙到了旭日初升,夏明朗伸懒腰看着天幕慢慢变红,忽然声音变得低沉,异样的柔软与醇厚,他问道:“陆臻,你为什么呆在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