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队长……”陆臻急了,结结巴巴地说。
“别吵,再走半小时就到了,磨磨蹭蹭的!”
“不是,队长,这事儿你找小花行啊,他长得可比我好看,真的……队长,你那是男人的眼光,你们男人都觉得小花长得腻味了,可你不知道现在就他那样的,在小姑娘堆里可红啦,花样美男呐,真的真的……”陆臻这次是真急了,全然没顾上自己已经语无伦次。
夏明朗停了脚步:“哦?”
陆臻自以为是转机:“真的真的,而且你看他也喜欢姑娘不是!”
“合着你就不喜欢姑娘,是不是?”夏明朗莫名其妙地瞪着他。
陆臻一愣,正色道:“我只喜欢我喜欢的人!”那模样,脖子一梗,就差说老子卖艺不卖身了。
夏明朗噗的一声笑得腰都直不起,满脸戏谑地调戏他:“不想卖身,是吧!”
陆臻梗着脖子。
夏明朗一把揽上去,压着他的脑袋瓜子贴近:“那卖笑行不?”
陆臻冷不防被他压到肩膀的伤口,痛得龇牙咧嘴,惨叫:“笑也不卖!”
其实夏明朗找上陆臻的唯一原因是因为这小子天生了一张好人脸,最适合带出去做买卖,冲谁都是那么一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们这些人训练久了,枪摸久了,无论乐不乐意身上都会生出一些剽悍锋利的气质来,只有陆臻,自始至终,一双清透的大眼睛温润不改,随时一笑都像春风,干净快乐,让人舒服。
缅北山区小村的土屋里,陆臻手忙脚乱地帮着烧火,心想老子将来再信你一个标点符号,我就跟你姓!他的鼻尖上已经蹭黑了一块,烧烟薰得眼底发红泛出水光的亮泽,很是可怜兮兮的模样。旁边的矮竹桌上,夏明朗正亲亲热热地和一个埋头拌饭的克钦族老阿妈聊着天,同时手指灵巧地用芭蕉叶与草绳把拌好的糯米饭包成一个个三角包。
空气里弥漫着糯米饭的味道,陆臻用力抽了抽鼻子,这让他的狼狈看来有些可爱。夏明朗用眼角瞥到他,挑了挑眉毛,笑道:“来,卖个笑!”
陆臻冲他呲了呲牙,夏明朗与老阿妈一起哈哈大笑。
夏明朗买了一背篓的糯米饭,还有一背篓干粮,最后给老阿妈留下差不多300百块钱人民币让村民自己分。在这个人均月收入不到500人民币的地方已经不算是个小数。
在回去的路上已是黄昏,当金桔色的阳光融化了所有的色彩,任何坚硬的冰冷的犀利的一切都会变得柔美。陆臻跟在夏明朗身后走,眼前的男人背着竹制的大背篓穿行在异国的密林中,姿态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