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型犯罪,不在刑法规定范畴内?

“这是?”源宗神进入了会议室,在翻看卷宗之后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说这起案件棘手了。

因为你明明知道这是诈骗但在法律中却是无罪。

“不得不说智能犯搜查第1系的报告比搜查一课那群废物好太多了。”

源宗神看着卷宗不断点头这还是一场跨国犯罪。

能把证据调查的这么全面看来警视厅也不全都是废物吗。

犯罪人员叫村川润一郎,男,38岁,it工程师,涉嫌的案件是非法集资。

网上诈骗,高科技侵害,他利用非洲某小国政府安全系统漏洞借壳上市了一家公司。

并在日本套现近乎16亿日元。

这可是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最顶峰的日元啊约合美金一千五百万。

“头疼啊。”源宗神总算知道为什么要召开会议,非法集资在后世很容易定罪。

哪怕是再晚八年都有国际案例支撑,但现在呢,这种在网上以投资名义进行集资的别说法律了,国际上连个案例都没有。

诈骗也是一样,在05年后这种行为明显可以定义诈骗,但是现在呢?很抱歉,根据现行法不行。

“各位请安静,现在有请这位案件的负责人向大家介绍案情!”最高检察总长发话了。

一位干练的女检察官走上主席台,按照惯例给大家鞠躬,虽然样子还算好看。

讲解也算是全面,但是源宗神没有一点兴趣,他已经大致摸透了这个案件的顺序。

的确棘手,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是败诉的结局。

检察院现在应该已经在起草建议案了,但是申报内阁和到发布至少需要五个月。

而这次案件五天后就要起诉,根据从旧原则就算是建议审过去了那这个嫌疑人也会无罪释放。

“怎么办呢?”源宗神沉思着。

他想到过一个可以定罪的问题,那就是高科技侵害,但是他侵害的事别国政府,取证难,调查难,起诉更难。

有可能最后这个犯人落到的是他国法庭之中。

“等等!”源宗神突然想到了什么,偷税漏税,对税款!

日本对上市公司的税款额度高达百分之三十五,这个十六亿日元绝对没有进行报税申税。

意思就是整整漏过了56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三千六百万,这种偷税在二十年以上最高死刑。

“对对对,”源宗神突然想到,现在给他按偷税起诉就算只判五年年。

《刑法总论》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察院核准。

这种获利十六亿日元的商业行为

根据《日本税法概论》应判处5年以上,最高二十年徒刑,再加上网络安全。